中評社北京1月14日電/在2020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牢牢把住糧食安全主動權,糧食生產年年要抓緊”。民為國基,穀為民命。糧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是關乎國運民生和社會穩定的頭等大事。新中國成立後,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中國在生產力水平十分低下、農業基礎非常薄弱的條件下,依靠自身力量成功實現了穀物供應基本自給,居民健康營養狀況明顯改善,糧食安全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把糧食安全作為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明確提出“確保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的新糧食安全觀,確立了“以我為主、立足國內、確保產能、適度進口、科技支撐”的國家糧食安全戰略。
光明日報發表北京師範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衛志民、北京師範大學金磚國家合作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於鬆浩文章表示,中國糧食連年豐收,庫存充裕,市場穩定,糧食安全形勢持續向好,但糧食安全的基礎仍不穩固,結構性矛盾仍然存在,糧食供求在未來還將長期處於緊平衡狀態。在新冠肺炎疫情衝擊下,國際糧食市場波動加劇,世界糧食安全形勢空前嚴峻。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和新糧食安全觀,深入實施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加快構建更高層次、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續的國家糧食安全保障體系,對於切實提高中國糧食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推進土地資源的保護與合理利用
文章分析,土地是糧食生產的基礎,加強土地資源的保護與利用,是扎實推進藏糧於地戰略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通過糧食生產的科學化和規模化實現化肥減量提效,農藥減量控害,減少農業面源污染。在不損害農民權益的前提下推廣耕地休養制度,有效恢復、維持和提高耕地質量,切實保障糧食生產的物質資源基礎。
另一方面,嚴格遵守耕地利用的優先次序,科學合理利用耕地資源,避免以經濟效益片面決定耕地用途的土地利用模式。通過健全永久基本農田管理機制與合理規劃糧食生產功能區,確保糧食種植面積、產量、質量的穩定性,防止出現耕地利用的非糧化,有效保障和增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與此同時,進一步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不斷完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有效降低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交易費用,打通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制度性障礙,引導土地有序流轉和適度規模化經營,為培育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推動糧食生產規模化、現代化奠定制度基礎。
推動完善糧食生產支持保護制度
文章指出,糧食生產支持保護制度是中國糧食安全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當前中國糧食供需長期處於緊平衡狀態的背景下,加快形成以財政支持、金融支持、政策支持為主的糧食生產支持保護制度,對於提高種糧主體的生產積極性、切實提升中國的糧食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通過財政保障性資金的穩定投入,充分發揮財政對糧食生產的促進和支持作用。利用財政資金加快農業基礎水利設施、氣象災害預警設施建設,為糧食的規模化生產提供有利的外部基礎,以降低糧食的耕種成本,減少種糧主體的資金投入負擔。通過合理設置農藥、化肥、現代化農用器械等生產要素的財政補貼價格,構建以環境友好、綠色發展為導向的糧食價格補貼體系,充分發揮補貼資金的引導作用,為種糧主體採用現代化的糧食生產方式提供制度性激勵,促進糧食生產從傳統方式向集約化、智慧化轉變。
其次,創新糧食產業的金融服務模式,加強金融行業對糧食生產的支持力度。依托不斷完善的糧食產業信貸擔保體系,充分發揮農村小額信貸、農業保險等金融服務對糧食生產的支持作用,加快形成以財政保障為主、以金融支持為輔的雙重保障格局。
最後,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切實保護種糧主體的合法權益。積極推動糧食安全保障立法工作,形成以糧食安全為導向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執法和監督力度,保障糧食產業的健康發展。
加快構建節糧減損長效機制
文章強調,通過建立制度化的長效機制,減少糧食收割、物流和生產環節的耗損率,杜絕食品消費中的鋪張浪費現象,是健全國家糧食安全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
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廣低損耗、高效率的糧食收割方式,有效提升糧食收割機械作業的精細化水平,降低糧食生產過程中的耗損率。推廣現代化的糧食運輸、儲藏模式,加快建立智能化的糧食運輸與倉儲設施,依托互聯網和大數據技術實現糧食運輸和倉儲過程的信息化與可視化管理,提升全鏈條的智能化監管水平以降低運輸與倉儲環節的耗損率。切實解決糧油過度加工問題,提高成品糧出品率和副產物綜合利用率。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大對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企業的支持和相關技術的研發推廣力度。加強國情教育和糧食安全教育,加大反對食品浪費的宣傳教育力度,營造以節約糧食為榮、浪費糧食為恥的社會氛圍,培養科學、文明的飲食文化。餐飲企業應轉變經營理念,切實履行提醒義務,鼓勵消費者適量點餐,在菜品分量上提供多樣化選擇,推行健康、文明的餐飲消費模式。積極推進節約糧食、反對食品浪費工作的法治化進程,加快推進糧食法立法進程,建立有利於促進糧食節約、反對食品浪費的法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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