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3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報道,只有掌握在自己手裡的東西,才能成為核心競爭力。與商標相比,中國紅牛20多年積累的生產能力與渠道關係才是真本事。這些遍及中國大江南北的渠道能賣紅牛,也能賣中國“戰馬”。
中國紅牛輸了——近日,最高法做出終審判決,確認“紅牛系列商標”歸屬泰國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中國紅牛不享有商標所有者的合法權益。幾乎在同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駁回了泰方申請對中國紅牛合資公司進行清算一案的訴請,中國紅牛免於被強制清算。此前,中國紅牛還就泰方持有的金罐紅牛商標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不過被駁回了。
別看兩家企業現在撕得不可開交,20多年前,他們可是親密無間的戰友。1995年,中國的華彬集團為了將紅牛引入中國,與天絲集團合資成立了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也就是中國紅牛,而天絲集團則與合資公司簽訂了多份商標許可使用合同,授權合資公司使用“紅牛”商標。
雙方的關係有多好呢?好到在長達20年的合作過程中,雙方居然沒有就中國紅牛商標歸屬問題有個明確的協定。只憑著一紙模糊的合作協議,1996年至2016年,華彬集團就敢投下巨額廣告和運營,推廣“困了累了喝紅牛”。這可是名副其實的現金牛——紅牛在中國功能型飲料的市場份額一度高達60%以上,年銷售額超過200億元。
然而,隱患終於爆發。合資公司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於2016年10月到期後,天絲集團決定不再授權合資公司使用紅牛商標;2018年,合資公司工商登記到期,泰方提起強制清算,為此雙方打起了官司。
站在維護市場公平有序競爭的角度,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裁定和最高法的終審判決說明無論內資外資,中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一視同仁,都是建立在尊重法律、尊重證據的基礎上。
但客觀上,判決讓中國紅牛陷入了法律與情理的困境——如果繼續使用紅牛系列商標生產、銷售紅牛產品,就會侵犯天絲集團對紅牛系列商標的專用權,涉嫌違反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但就這麼放棄自己投入幾十億元培育的品牌,感情上又實在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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