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3日電/政商關係既是營商環境的核心要素,又是政治生態、社會風氣的重要指標,健康穩定的政商關係對於提升市場主體創新動力和競爭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我們要把構建親清政商關係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經濟日報發表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田坤文章指出,構建親清政商關係,首先要建立制度化、常態化政企溝通渠道,全面提升政務服務質量,主動為市場主體解決實際困難。在制定涉企政策時要深入調研、廣開言路、多方論證,把落實紓困政策、優化涉企服務、維護企業權益、助推企業發展作為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企業發展的痛點、堵點、難點作為持續改進服務的重點。要落實好減稅降費、減租降息等各項惠企政策,確保各項紓困措施直達基層,精准惠及市場主體,平等對待本地企業和外來投資企業、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大型企業和中小企業,在項目審批、財稅政策、土地使用、普惠金融、水電供應、公共資源交易等方面,平等保護各類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要進一步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破除行政壟斷和市場壁壘,按期完成清償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拖欠民營、中小企業款項任務,重點幫扶個體工商戶解決租金、稅費、社保、用工等方面難題。進一步深化行政許可改革和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推動政務服務事項由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轉移,提高市場主體接受公共服務的時效性和便利性。
構建親清政商關係,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是提高生產要素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激勵創業創新的重要途徑,釐清政府部門的職能邊界和企業的經營邊界,把應當由市場通過競爭方式進行調節的事項交給市場。要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支持企業更好參與市場合作和競爭。進一步調整措施、簡化手續,精簡涉企審批事項和環節,壓縮前置關口,加快推進“多證合一”“多規合一”改革。放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經營場所限制,便利各類創業者註冊經營、及時享受扶持政策。要嚴格限制行政管理自由裁量權,對企業慎用查封、扣押和凍結等強制措施,嚴禁亂檢查、亂攤派、亂收費等行政亂象,嚴禁通過干預司法插手民商事糾紛。
構建親清政商關係,要自覺切斷個人私利與涉企權力之間的聯繫,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進一步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堅持政商平等交往,在不觸碰紀律“紅線”和法律“底線”的基礎上,鼓勵黨政機關、公職人員與企業、企業家正常接觸和交往。要進一步健全經濟領域利益衝突防範制度,在公共權力和私人利益之間搭建“防火墻”。深化政務公開,提高政府重大投資項目、政府採購、產業引導資金分配等領域的透明度,提升信息發布平台和電子交易平台建設質量,為市場主體更加及時、準確、便捷、公平地獲取相關信息、開展全過程監督提供便利。扎緊監督制度的籠子,整合監督力量和資源,統籌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等監督形式,積極營造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
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政商兩界要相向而行、形成合力,共同致力於打造親而有矩、清而有為的政商生態。市場主體要把精力放在突破科技瓶頸、提升產品質量、擴大市場影響、擔當社會責任之上,擺脫靠利益輸送贏得競爭優勢的路徑依賴,大力弘揚新時代企業家精神,自覺抵制商品交換原則對親清政商關係的侵蝕,在法治框架內解決企業發展進程中遇到的問題,自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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