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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同屬於逆周期調節工具,都具有穩定宏觀經濟的作用。 |
中評社北京10月29日電/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國經濟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風險和挑戰。面對國內外複雜局面,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努力在危機中育新機、於變局中開新局”“逐步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和血脈,是資源配置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金融活、經濟活,金融穩、經濟穩。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深化利率和匯率市場化改革”。這是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後,針對新時代中國經濟金融運行現實的重大戰略部署和理論創新,對於中國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形成經濟發展新格局具有重要意義。總結“十三五”經驗,“十四五”時期要進一步加強金融宏觀調控,努力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促進價格穩定與金融穩定,助力中國經濟金融健康平穩發展,為形成新發展格局提供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
雙支柱調控框架的發展脈絡
光明日報發表南京財經大學教授卞志村文章表示,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導致全球經濟進入深度調整,其產生的嚴重後果使得人們開始對傳統的金融宏觀調控框架,特別是對傳統貨幣政策調控框架進行了全面深刻反思。危機發生之前的幾十年中,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在推動世界各國金融體系快速擴張的同時,金融體系內的波動與失衡也逐漸成為威脅宏觀經濟穩定的重要因素。危機前,貨幣政策框架主要關注價格穩定,並通過有效控制通貨膨脹來維護宏觀經濟的平穩運行;而維護金融體系穩定則主要依靠微觀審慎監管,價格穩定是金融穩定的前提和基礎這一理念被奉為圭臬。相關研究表明,以機構個體穩健為目標的微觀審慎監管對於金融體系系統性風險,包括金融失衡的積聚、風險的跨區域、跨部門、跨機構傳染,缺乏有效的治理措施,容易產生所謂“合成謬誤”問題。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各國監管部門開始嘗試將宏觀審慎政策引入宏觀金融調控框架中,使用宏觀審慎政策工具化解金融體系內的系統性風險,以緩解金融危機對實體經濟產生的負外部性。宏觀審慎政策旨在限制金融風險的事前積聚,降低風險爆發後金融體系波動對整個宏觀經濟體系產生的影響,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的穩定。相比微觀審慎監管,宏觀審慎政策面向金融體系整體,強調從“時間”和“跨部門”兩個維度防控金融風險。與此同時,宏觀審慎政策的實施還可為貨幣政策預留一定的政策空間,從而減輕貨幣政策的負擔。
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同屬於逆周期調節工具,都具有穩定宏觀經濟的作用。不同的是,貨幣政策主要針對整體經濟和總量問題,側重於價格穩定;而宏觀審慎政策可直接作用於金融體系,側重於金融穩定。因此,在貨幣政策調控基礎上引入宏觀審慎政策,形成雙支柱調控框架,就能更有效地實現宏觀經濟的穩定。在具體實踐中,在應用宏觀審慎政策的過程中,國際社會也逐步認識到宏觀審慎政策與其他宏觀政策協作的必要性,貨幣政策與宏觀審慎政策緊密結合的趨勢日漸明顯,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開始實施類似的宏觀金融調控框架。
雙支柱調控框架促進宏觀經濟穩定的機理
文章認為,相比傳統的金融宏觀調控範式,雙支柱調控框架不僅指宏觀金融調控包含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兩大支柱,而且至少包含以下三個方面的創新內涵:第一,推動貨幣政策框架轉型,創新流動性管理工具箱;第二,建立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完善現有金融監管體系;第三,實現“貨幣政策+宏觀審慎政策”的協調配合。
在雙支柱調控框架下,貨幣政策調控需要逐步由數量型為主轉向價格型為主的調控新範式。近年來,隨著中國金融市場的快速發展和金融創新的不斷推進,M2等數量型指標的可測性和可控性逐步下降,央行逐步對利率型指標給予了更多關注。同時,隨著中國利率市場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央行創設了多種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包括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LO)、臨時流動性便利(TLF)、常備借貸便利(SLF)、中期借貸便利(MLF)、抵押補充貸款(PSL)等,用於有效管理利率水平,進一步增強貨幣政策調控能力。從貨幣政策價格型調控的路徑來看,央行通過貨幣市場定價基準的調整,可以引導金融市場收益率曲線的變化,並進一步傳導至債券市場、貨幣基金、銀行同業業務和存貸款業務等,進而影響實體經濟的投融資行為。
中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也在逐步建設和完善中,目前主要包括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機制、跨境資本流動管理等內容。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機制最早於2011年引入中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其核心是對金融機構的信貸投放進行宏觀審慎管理,金融機構的存款準備金與自身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狀況等指標關聯,並使之與經濟增長需求和機構自身資本水平相匹配,有利於緩釋金融體系中的系統性風險。同時,它還可以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實現金融機構行為自律,調控金融體系貨幣供給總量,進一步增強金融體系的穩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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