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滯陸孩童父母自救會到“監察院”遞交陳情書。(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8月7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遲不開放持有在台居留証的陸配子女(小明)返台,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鍾錦明發起台灣滯陸孩童父母自救會,帶著陸配子女家長,今天下午1時30分到“監察院”遞交陳情書,指蔡政府作為違反聯合國兩公約,“監察院”應提出糾正,盡快讓小明返台、家庭團聚。
鍾錦明發起台灣滯陸孩童父母自救會,帶著陸配子女家長約25人,下午1時30分到“監察院”陳情。他們拉起布條並高喊孩子要念書,新婚要團聚,行駛監察權,落實兩公約的訴求。
台灣滯陸孩童父母自救會發布新聞稿表示,對於政府互踢皮球,說不出為什麼他們的孩子作為“準國民”,不能返台的理由,表示不解和憤怒。政府已經違反“憲法”第21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第22條“家庭共同生活”權利。希望讓他們的親人,“準國民”們早日回家。
以下為台灣滯陸孩童父母自救會新聞稿全文:
孩子要念書,新婚要團聚-行使監察權,落實兩公約
台灣滯陸孩童父母自救會六月十七日分別到中央疫情指揮中心 及“行政院”陳情,得到“行政院”責成“內政部”及陸委會的回答表示須由指揮中心考量再做評估。
自救會看不出哪個單位才能決定小明及小紅可以返台,所以將陳情對象轉向負責兩岸問題的最高決策者蔡英文,於七月十四日早上,在“總統府”前呼籲讓孩子返台念書,讓新婚夫妻團聚。“總統府”未明確回覆而“內政部”與陸委會的回函仍然表示須由指揮中心評估調整。
我們對於政府互踢皮球,說不出為什麼我們的孩子作為“準國民”,不能返台的理由,表示不解和憤怒。與孩子分開半年多,孩子的學業 要如何下去,有大半家屬因此都得了憂鬱症。此外,新婚的夫妻相隔兩地,只有團聚資格的陸配無法來台團聚,原本新婚的喜悅,現在卻變成期待屢屢落空的煎熬。
我們認為政府已經違憲,“憲法”第21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第22條“家庭共同生活”權利。
此外政府禁止小明和小紅返台明顯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其中要求政府對家庭的保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對孩子受教權的保護。更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第九條確保不違背兒童父母的意願而使兒童與父母分離。
“監察委員”才在八月一日就職,雖然外界對“監察院”的存廢有不同的 意見,但我們仍然抱有最後一絲希望。我們希望透過“監察委員”的調查, 對政府相關單位提出糾正,給我們親人一條回家的路。
1.在台就學多年擁有長期探親資格的在學小明們。
2.已經取得專案居留的小明。
3.新婚夫妻取得團聚權的小紅。
我們的心聲,孩子要念書,新婚要團聚,行使監察權,落實兩公約, 讓我們的親人,“準國民”們早日回家!
連絡人:台灣滯陸孩童父母自救會 鍾錦明會長09101217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