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而言,聯盟的組織機制和決策機制直接反映了成員國國內超級總統制或威權政治體制,也反映了成員國與俄羅斯之間的利益平衡。
聯盟形成了最高歐亞經濟委員會、歐亞政府間委員會、歐亞經濟委員會等“三委”縱向組織機制,同時取消了“歐亞議會”倡議,兼容了歐亞開發銀行。
成員國總統組成的最高歐亞經濟委員會在決策、監督中擁有最高權威,政府總理組成的歐亞政府間委員會負責上傳下達,歐亞經濟委員會負責執行。
此外,聯盟的決策機制不以國家大小、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平等其他因素為衡量標準,而以國家為單位,以主權平等為基線,拉平了所有成員國在決策中的地位。
這種決策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其餘成員國消除在一體化進程中對主權喪失的擔心,把與俄羅斯的一體化進程緊緊限定在經濟領域,進而提高其餘成員國對地區一體化進程的參與度。
第三,地區安全動力。地區安全動力主要由俄羅斯提供。聯盟能夠與集體安全條約組織相輔相成,構建地區綜合安全體系。
歷史地看,2007年,集安組織就開始與歐亞經濟共同體在交通、能源等經濟合作領域進行對接;2010年,俄、白、哈關稅同盟成立;2015年,聯盟成立,取代歐亞經濟共同體。
集安組織與聯盟的對接實際上是與歐亞經濟共同體對接的延續與發展。聯盟為集安組織夯實成員國間經濟聯繫,消除經貿壁壘,帶動地區經濟發展,靠地區經濟發展來優化區域安全環境。也就是說,聯盟填補了集安組織的經濟缺失,而集安組織又能為聯盟提供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