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抵扣部分金額的購物券似乎能帶來四兩撥千斤的作用。但是,其效果究竟如何需要用消費者全面的和更長時間的消費數據進行評估。
今年,中國部分城市通過支付寶平台發放了只能抵扣部分商品價格的消費券。首先,使用消費券的消費者,消費券以外支付的金額不能等同於消費券帶來的消費增加。因為很多消費本身就是消費者計劃消費的,購物券並不一定增加了消費者對商品的總消費,有可能還因為消費券的抵扣減少了計劃的支出,反而增加了儲蓄。
比如,網上搶消費券的消費者往往是本身就有消費計劃的消費者;消費券可以在網上轉讓,導致消費券的使用者更多是本來就計劃購買的消費者。因此,消費券拉動消費的作用是有限的。
其次,發放消費券會進一步擴大收入的不平等。高收入的消費者通過使用消費券降低商品的價格,實際購買力提高,而低收入的消費者無力消費不能獲得實際購買力的提升。正如部分網友調侃的,“我缺的是那減免的20塊嗎?我缺的是80塊”。
再者,由於數字鴻溝的存在,不會用智能手機的人群無法從支付寶、微信或其他網絡渠道獲得消費券,這有違公共財政支出的社會公平原則。
因此,消費券項目的推出要更加審慎,評估要更細致和科學。政府可鼓勵商戶通過互聯網社交媒體或支付平台發放打折的優惠券而不是用公共財政的錢定向補貼某一類或幾類商品。
總之,擴大內需一方面要進一步取消人員流動的限制和經濟活動的限制,尤其是應逐步放開對於吸納就業較多的各種服務業的限制,讓經濟的自我恢復能力起作用。
在疫情防控常態化的今天,要科學防疫,要權衡限制人員流動的社會經濟成本和加強檢測等防疫措施的成本。比如,核酸檢測成本大幅度降低的今天,通過多次核酸檢測解決單次檢測準確率僅70%的問題,從而縮短或取消隔離的時間,減少隔離的成本,促進人員流動和經濟恢復。實現既保障疫情防控的效果,又促進經濟恢復,保障就業和基本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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