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4日電/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正從“設計”階段進入“施工”季。
5月11日,創業板改革的多項業務規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反饋時間截止,這意味著創業板改革將進入“施工”階段,資本市場全面推進註冊制改革的新篇章由此拉開。
筆者認為,此次創業板改革一個鮮明的特點是首次將增量與存量市場改革同步推進,既要著力保持規則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做好新舊規則銜接,穩定存量上市公司和投資者預期;又要在註冊制整體規則體系和內容與科創板基本保持一致的情況下,結合自身的特點優化創新,聚焦資本市場發展需求,補齊制度短板。
這個鮮明特點也注定了創業板改革的“與眾不同”,不僅承擔著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承前啟後的重要使命,而且也是全市場推行註冊制的“試驗田”。筆者認為,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在發行、上市、交易、退市等基礎性制度方面的調整帶來整個市場三方面的變化。
首先,上市條件包容且多元化,退市標準快、精、准,大幅提升上市和退市效率,利於暢通企業上市至退市循環體系,利於進一步提升A股上市公司質量。
從發行上市的門檻條件上看,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制定了更加多樣化、包容性的上市要求,對於不同成長階段和不同類型的企業,在申請創業板上市中將適用於不同的衡量標準。其中“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規模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紅籌企業上市”有利於優質紅籌企業的回歸上市,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整體質量。筆者認為,上市標準的多元化給市場和投資者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在新證券法的護航下,在嚴格的信息披露和退市制度保障下,投資者可以更加準確的判斷公司的價值,進退有序的市場化方式有利於打造出高質量的上市公司體系。
從退市機制看,退市標準更加豐富完善,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環節,交易類退市不再設置退市整理期,大大提升退市效率,加速市場內的優勝劣汰。
其次,創業板併購重組規則鼓勵上市公司進行同行業或上下游併購,將引發一波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潮,企業借助併購重組實現產業整合和轉型升級,成為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方式。
具體來看,創業板的併購重組規則兼顧創業板存量公司實際情況,從實體、程序、制度等方面做出適應性調整,明確符合國家戰略的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資產可在創業板重組上市,同時,兼顧存量,為存量企業轉型升級、同行業或上下游併購留出制度空間。為創業板上市公司自主、便利和高效地利用併購重組做大做強主業,提升“硬實力”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撐。
數據顯示,截至4月27日,創業板共有上市公司804家,總市值67655.74億元。其中代表新興行業的計算機、通信、電子、醫藥生物上市公司有323家,占比為40.17%,存量資源配置空間仍然很大。
第三,創業板交易制度的創新安排有利於提升市場活躍度,提高市場定價效率和機構投資者的定價能力,提振投資者信心,有利於整個市場價值投資理念的養成。
創業板交易制度改革主要體現在完善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將創業板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給予市場充分定價空間,創業板新股上市前五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並設置價格穩定機制等方面。
筆者認為,交易機制的創新有利於在防止過度投機與保障市場合理流動性間實現良性平衡,而機構投資者定價能力的提升則有利於對市場投資價值的挖掘和市場價值投資理念的養成。
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進入“施工”季後,一定會遇到新情況、新問題,這就要求市場各方心懷敬畏、擔當作為。事實上,這只是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的其中一步。走好走穩這一步,資本市場全面實施註冊制的“大工程”,才能走好走穩。
來源:證券日報 作者: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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