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4日電/相比前些年,當前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得到較大緩解,但同中央要求、企業期待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各地應按照中央要求,抓住痛點堵點問題,從制度上探尋原因,從根本上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經濟日報發表山東省德州市工信局黨組副書記兼中小企業局局長趙小廣文章分析,中國中小企業融資約80%來自銀行貸款,故研究中小企業融資難要把主攻方向放在銀行貸款上。目前企業在貸款上反映較強烈、較普遍的問題主要有:
一是貸款短期化,與企業需求和資金周轉期脫節。很多企業的資金需求是中長期需求,期待銀行能提供中長期貸款。據了解,美國小企業管理局合作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一般是7年到10年。目前中國銀行業貸款存在短期化、期限錯配問題,和企業需求難以匹配。這往往會帶來兩個後果:一是人為地增加還貸次數,企業倒貸、續貸壓力大,也給銀行抽貸提供了可能。二是這容易導致企業資金“斷檔”,影響正常生產經營。
二是先還後貸“一刀切”及“過橋”成本高、續貸風險大。無論企業效益好壞,貸款期限是否錯配,現在銀行大多要求先還款、後貸款。這會帶來兩大問題:一是過橋成本高。資金緊張的企業為了還貸,不得不拆借高息“過橋”資金,大幅度增加成本。二是續貸時間長。先還後貸存在時間差,續貸往往一兩個月,造成企業長時間資金“斷檔”,極易引發資金鏈斷裂。
三是如果企業沒有相應的抵押物,就難以貸到款。
融資難融資貴,有一定的管理制度原因。一些銀行中期流動資金貸款規定最長3年,不大符合企業流動資金周轉實際周期,也和《貸款通則》裡規定的1年至5年的規定不完全相符。銀行出於自身利益和責任考慮,一般不辦理借新還舊,而是要求企業先還後貸。
展期制度過嚴也是一個原因。展期是糾正期限錯配、避免資金“斷檔”和過橋等問題最簡捷易行的方式,但有的銀行展期制度過嚴、執行得有些機械。例如,有的銀行規定,無論金額大小,基層銀行都無權展期,一些銀行不加區別地將展期一律列入關注類,導致基層銀行缺乏辦理展期的積極性,使得展期緩解期限錯配問題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還有政策性信用保證機制缺位的原因。大多數地區沒有設立非盈利性的信用保證基金,一些擔保公司嚴格要求反擔保,幾乎沒有信用保證業務。
文章提出,有必要進一步完善貸款制度,更好地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建議對“借新還舊”的情況加強研究,特別是對於符合一定條件(如符合產業政策、生產經營正常、有擔保和屬於周轉性貸款等)的,做具體分析,力爭完善相關制度安排。
建議穩慎放寬展期政策。將一定額度展期權限下放基層行,糾正展期“一刀切”地列入關注的做法,並明確相應的責任。
建議完善中長期貸款制度。改變單一的還款方式,探索既可以分期還款,也可以一次性償還,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選擇還款方式。同時,統一中期流動資金貸款1年至5年的期限規定。
建議探索建立政策性信用保證制度。建議探索設立非營利性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更好地解決無抵押物貸款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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