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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服部長陳時中。(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3月16日電(記者 倪鴻祥)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自3月17日起,自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以外國家、地區來台短期停留之外來人士,若無台灣健保卡者,於入境後發病,除需自付門急診醫療費用,也需自付檢驗費用。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出,來台短期停留之外籍人士於入境後出現症狀時,如為實施居家檢疫,或為確定病例接觸者實施居家隔離者,皆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定義,須接受隔離治療及採檢,隔離治療及檢驗費用由政府負擔。其餘醫療費用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及第43條規定,屬健保保險對象者需支付部分負擔,未加保健保者須自付全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