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6日電/隨著“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大量事務由第三方機構承接。為了確保權限下放後能“接得住、管得好”,第三方機構必須規範健康運行、提升治理效能。中介機構是第三方機構的典型代表,其業務有來自行政許可的需要,如環保審批等;有來自市場的需要,如法律、會計、評估、認證等。就我所調研的情況看,當前中介機構發展中仍存在一些問題。
前不久,我到某地調研遇到了這麼一件事:當地鄉鎮一戶人家認為其鄰居蓋新房造成地基下沉,導致自家墻壁有裂痕,雙方產生矛盾甚至發生肢體衝突。經調解後雙方達成共識,找第三方房屋鑒定機構鑒定。可縣裡沒有這樣的機構,而市裡的第三方機構數量少,市裡的業務都忙不過來,去鄉鎮的可能性不大。除了數量不足尤其是基層欠發展,中介等第三方機構發展仍面臨不少其他問題:行政審批下放了很多,但要求由中介機構出具證明的環節還有不少;中介服務管理不規範,收費缺乏標準、服務質量差、辦理業務時間長等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對中介機構事中事後監管也應進一步加強。
國家治理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促進中介機構規範發展,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應有之義。
應進一步推進中介服務規範改革,培育高質量服務能力。加強中介機構承接能力建設,加強業務培訓指導,確保下放事項有序承接、規範運行。完善中介庫管理制度,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中介集中服務區,擇優選取資質高、服務優、技術強、信譽好的中介機構進駐,統一向社會公開辦事流程、辦理時間、收費標準。清理、整頓中介服務事項,從源頭切斷中介收費和行政職權的聯繫,政府部門依法編制並公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不得隨意將本應由政府提供的服務轉移給中介組織,增加市場主體負擔。
建議加強中介機構規範管理,減少市場交易成本。對提供同樣或類似的材料,走相似程序的評估、認證、檢測等中介服務,實行同類合併,減少重複收費。對實行市場定價的中介服務,通過市場競爭促進中介服務收費合理下降;對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中介服務,開展收費成本評估。制定完善中介服務的規範和標準,指導中介服務機構建立服務承諾、限時辦結、執業公示、規範收費等制度。堅持清理規範、培育發展、優化服務並重,規範中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完善中介市場清退淘汰機制。建立健全與中介機構合作的准入制度和質量把控制度,確保公開、公平、公正選聘中介服務機構。
還應加大監管中介機構力度,提升第三方治理能力。建立行業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中介服務監管機制,並對中介服務收費標準進行全網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編制各地中介服務機構名錄和日常服務項目清單及收費標準,實現中介機構清單化管理。切實加強對中介機構的事中事後監管,建立中介機構“異常名錄”和“黑名單”,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盯緊重點領域,優化中介機構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環境。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鄭軍(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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