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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自主聯盟發聲明表示,對公懲會判決申誡管中閔,嚴厲斥責“國家”機器迫害人權。(照片:台大自主聯盟臉書) |
中評社台北9月2日電/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在擔任“政務委員”、“經建會主委”與“國發會主委”時,因匿名替台媒《壹週刊》寫社論,遭“監察院”認定違法兼職並彈劾,公懲會2日判決申誡處分。
由學者等組成的台大自主聯盟隨即在臉書發表聲明表示完全無法接受,並嚴厲斥責政府動用“國家”機器迫害人權,踐踏司法公正與一介書生之言論自由,可悲可惡,莫此為甚。
以下為台大自主聯盟聲明全文:
【台大自主聯盟聲明】
對公懲會判決申誡管校長,嚴厲斥責“國家”機器迫害人權
2019-09-02
台大自主聯盟對於“司法院”公懲會,就台大校長管中閔於先前擔任公職期間接受壹週刊邀稿遭“監察院”彈劾一案,做成申誡之判決,完全無法接受,並嚴厲斥責政府動用“國家”機器迫害人權,踐踏司法公正與一介書生之言論自由,可悲可惡,莫此為甚!
在公開審理過程中,律師團依據攤開在陽光下的所有證據,依法論法,暴露出“監察院”原本是以“大陸兼職”來調查管校長,但查無所獲,因此“監察院”代表當庭表示“已還管校長清白”。然而少數“監察委員”竟濫權查閱管校長20年報稅資料,有罪推定,見獵心喜,找到壹週刊稿費紀錄,認定為非法兼職並予以彈劾。然而,公務員投稿早已經“銓敘部”函釋認為法律並無禁止規定,且為“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投稿並非擔任職務,毫無可能構成兼職,但“監察院”對“銓敘部”之函釋故意視而不見,一意孤行,為彈劾而彈劾,導致“監察院”信譽淪喪,官箴有玷。“監察委員”夙為社會清流,望重士林,備受“國人”尊崇,怎奈少數“監察委員”為政治服務,竟自甘墮落為東廠打手,足以令天下讀書人為之心寒齒冷。
八月十九日管校長在公審會最後陳述:“今之儒者,依舊不可以勢劫,不可以力迫,亦絕不受辱。”如今“監察院”與公懲會沆瀣一氣,以當今執政者對待知識分子之粗暴顢頇,其遭受“全國”有識之士群起反撲吞噬之日,已為期不遠,指日可待。
2019.09.02 台大自主聯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