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日電/近年來,我國在線旅遊預訂市場逐步增長,在線旅遊消費者滿意度逐步提升。但是,由於市場信息不對稱,一些平台有意打擦邊球甚至採用違規手段,行業仍然存在默認搭售、大數據“殺熟”、低價陷阱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
為了讓消費者真正享受到在線旅遊預訂市場優質服務,下一步應完善行業法律法規建設。在線旅遊屬於新興行業,目前尚缺乏成熟的規範和發展經驗。立法機構應根據在線旅遊新情況及時完善有關法律法規,為行業發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法律依據。
監管要持續加碼。對於在線旅遊不僅要創新監管方式,還應建立起政府多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尤其是旅遊電商平台經營者有著特殊的身份,是電子商務經營者而不是旅遊業務經營者;依照《電子商務法》相關規定,也決定了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文旅部門之間建立協作監管機制的必要性。
行業要加強自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18年發布的《關於規範在線旅遊平台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對在線旅遊平台提出了一系列經營規範要求。在線旅遊企業經營者應恪守經營之道,自覺對一切不法經營行為說“不”。
此外,消費者也要加強防範。消費者在享受新興消費模式的同時,也應不斷增強消費知識,理性消費,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通過多種渠道依法維權。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楊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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