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17日電/星島日報今天社論說,英國國會表決延遲脫離歐盟的限期,有助化解本月二十九日無協議下“硬脫歐”的危機,首相文翠珊最遲星期三就會把脫歐協議重新提交國會表決,希望在三個月內完成“軟脫歐”,不過,協議若再遭否決,脫歐就要再度延遲,而且硬脫歐和不脫歐的可能性也會重新浮現,令飽受脫歐問題困擾的英國經濟,陷入長期不明朗的局面。
文翠珊與歐盟達成的最初協議,部分脫歐派議員擔心當中就北愛爾蘭邊界的“最後擔保”條款,會令英國長期留在歐洲共同市場,續受歐盟掣肘,加上其他本來就反對脫歐的議員,導致協議在今年一月在英國國會下議院遭歷史性的二百三十票差距否決。
文翠珊為此再與歐盟商討,歐盟雖然拒絕修訂協議,但是同意就北愛邊界“最後擔保安排”作出三份補充文件,包括談判出替代安排的限期,以及英國單方面聲明若談判破裂,沒有任何事可阻止英國脫離“最後擔保”安排。文翠珊把這份“改良版”的協議在剛過去的星期二交給下議院表決,但是仍以一百四十九票之差遭否決。
表決協議炒冷飯
下議院緊接在星期三否決硬脫歐,星期四大比數表決同意延長脫歐限期。按照歐盟《里斯本條約》第五十條列明的脫歐程序,成員國在提出脫歐後要在兩年內完成安排,英國的限期在今年五月二十九日。這個限期已因英國國會否決協議,而變得不切實際。
文翠珊的計劃,是得到下議院議長破例通融,把一條遭否決了的議案重新提出表決,日內重新把脫歐協議提交表決,文翠珊將攜同表決結果出席翌日的歐盟峰會,要求歐盟同意延遲英國脫歐限期。要是國會通過協議,這限期只須延遲至六月底,完成脫歐技術安排。如果國會再度否決協議,限期就要大幅延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