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數據的智能化。在智能互聯技術支持下,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以獲取大量數據,這些數據來自採購、生產、營銷、用戶使用、產品研發、企業管理等各個環節,也來自外部企業或政府開放數據。基於大數據,可將過去積澱的生產經驗、隱性知識等逐步固化為顯性知識,繼而對產業和企業變革產生重大影響。對企業數據的聚合與挖掘,不僅能產生更多新洞見、發現新商機,還會孕育出新業態和新模式。大數據的市場力量逐步顯現,首先體現在價值創造上,即利用數據不斷創造增加價值;其次體現在壟斷性上,特別是平台企業獨占數據在產業生態中具有優勢地位。
基於產業融合的服務化。智能互聯促進產業的跨界融合與縱向融合,提升了服務的重要性,呈現三方面發展趨勢:一是製造業與服務業的融合,製造企業轉型為“產品+服務”的企業,消滅了過去製造企業與最終用戶間的營銷、流通、維護等環節企業;二是產銷共創,用戶從被動的購買者變成產業價值的創造者;三是分享經濟的興起,勞動者對商業組織的依附被打破,他們可以加入新的分享經濟平台,直接向最終用戶提供服務或產品。
聚焦重點 全面應對
文章指出,近年來,歐美主要國家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物聯網、大數據、先進製造、高性能計算、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國家戰略,以把握未來國際競爭制高點,積極應對新技術所帶來的監管、法律、社會等新問題。我國也制定了相關政策,但主要側重於促進產業發展層面。由於萬物互聯和智能化在技術、產業、企業等各個層面都帶來革命性變化,我們必須更好把握萬物互聯及智能化機遇,超越目前側重產業發展的政策目標,制定全面應對策略,主要是加快創新制度供給,開拓發展新空間。
一是重構行業監管制度。一方面,要避免以舊思維管新業態,實施包容性監管。建議在新技術新業務發展初期,從業務屬性、技術實現方式、商業模式、潛在產業衝擊、安全風險點等方面著手,開展第三方評估分析,支持新業態發展,防控潛在風險,研究取消或放鬆過時的監管制度。另一方面,需適應融合創新趨勢,加強監管橫向協作和縱向聯動。建議研究出台針對融合型業務的總體監管指引,重塑跨部門協作機制。同時,進一步完善政府、企業等利益相關方共同治理格局,創新政企合作方式。
二是協調好競爭政策與產業政策。減少和優化產業政策,減少對市場主體的選擇性支持,通過開放的標準和公平競爭審查,出台競爭友好型、競爭促進型政策,防止排斥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加強對共性技術研發、質量標準和認證、政府公共採購等方面的支持,加強產業創新發展的支撐環境條件,圍繞產業發展的迫切需求和薄弱環節加大財政引導、市場主導的研發支持力度,針對跨界融合、叠加創新之類的新產品,加快跟進出台國家質量管理要求或指引;關注新興產業“贏者通吃”問題,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鼓勵平台做大做強,讓資源在更廣範圍、更多主體之間優化配置,但對於企業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排擠或打壓競爭對手的行為,要有明確禁止要求。
三是強化網絡信息安全。增強網絡信息系統安全防護能力,建議督導企業樹立網絡安全觀,加大安全投入,落實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防護責任,各相關行業部門履行好自身監管責任;加大個人隱私和數據保護力度,明確個人數據處理活動的透明度,設計更有效率的用戶個人信息保護機制,要求企業在產品的設計、研發、推廣、使用、市場退出的每個環節考慮隱私保護要求,為用戶提供全生命周期數據保護,關注數據流轉使用、跨境流動環節的安全風險。
四是高度重視人才與就業政策。多種方式培育和引進高端智能領域人才,把高端智能領域人才作為隊伍建設的重中之重;重視失業和技能培訓問題,及早識別最可能被替代的重複性、程序性、高成本就業領域,加強再就業咨詢服務,鞏固社會保障體系;增加就業的靈活性,做好靈活從業人員在勞動時間、收入報酬、工作場所、保險福利、勞動關係等方面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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