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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士葆。(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10月9日電(記者 黃筱筠)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昨在“立法院”備詢時提到,若領取中國大陸居住證未申報,擬罰新台幣2萬到10萬元。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天上午受訪表示,民進黨不需要恐共恐成這樣,陳明通講法只是對自己太沒信心,舉一個過去民進黨說的北風與太陽故事,台灣現在是刮北風,中國大陸是給太陽。
賴士葆並說,那現在民進黨高官家人有多少人有綠卡?楓葉卡?要不要比照辦理處罰一下,居住證跟國籍還是相差一大截,不需要恐共恐成這樣。
中國大陸9月起開放台灣人民申請居住證,陸委會正研議修法並建立申報機制等,對於持有居住證卻未申報政府將會開罰。陳明通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首度透露,初步規劃開罰的金額為,逾期未申報擬罰1萬元到5萬元(新台幣),但若是被台灣機關查到未申報,則擬開罰2萬元到10萬元。
陸委會也擬對於持大陸居住證者限申考軍警職?民進黨“立委”李俊俋上午表示,現在各界有很多不同討論,限制有最嚴謹到最寬鬆都有,時代力量是最嚴謹認為持居住證要除籍,但事實上有很多“立委”都有草案,未來審查會一樣一樣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