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4日電/ “我們將督促校外培訓機構的整改落實,確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校外培訓機構的整改工作。”23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教育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此次會議詳細介紹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有關情況,並邀請了北京、上海、廣州等校外培訓機構較多的地區相關部門負責人、專家等對《意見》進行解讀,把脈校外培訓機構亂象的症結,並為之開出“藥方”。
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本是學校教育的補充,但近年來,校外培訓機構的迅猛無序發展已經出現不容忽視、亟須解決的弊端,社會反響強烈。
在重慶市九龍坡區謝家灣小學校長劉希婭看來,目前,在全國各省市學生參加課外補習已成為普遍現象,校外培訓機構大量採用應試教育教學方式,“超前給進度、超綱加難度、提分靠刷題”,嚴重違背學生的認知規律和身心發展規律,且“補習科目越來越多、補習時間越來越長、參加補習學生越來越低齡化”,極不利於學生健康成長。
劉希婭認為,部分校外培訓機構與部分重點中學形成利益鏈條,暗箱操作,參與小升初、初升高的考試選拔,嚴重擾亂了教育公平與秩序,“已經在一定程度上綁架了基礎教育”。
對此,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 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專項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果。但由於問題長期積累,校外培訓亂象嚴重,“治標不治本”。
呂玉剛在發布會上表示,《意見》是第一個從國家層面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重要文件,突出問題導向,著眼於“誰來管”“管什麼”“怎麼管”,從規範校外培訓機構、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的關鍵環節入手,提出了六個方面的具體政策舉措,明確了相關任務和政策要求。對於構建長效機制、規範培訓秩序、維護良好教育生態,特別是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外負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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