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訓機構屬於民辦教育範疇,《民辦教育促進法》以及《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都缺少對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明確詳實的規定。也正是由於上位法的缺位,導致各地教育、市場監管等管理部門無法管、無力管。”劉希婭認為,此時《意見》的出台,填補這一制度空白,將推動校外培訓機構在制度的軌道上有序發展。
但正如首都師範大學副校長楊志成所說,“好的政策需要好的落實。要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必須站在教育規律和對少年兒童負責的高度,提高認識,落實《意見》精神”。
此次《意見》也對學校提出更高的要求,包括提升教學質量,嚴明入學紀律,做好課後服務等。同時,為保障家長和學生的自主權,特別強調中小學生是否參加課後服務,由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嚴禁各地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
接下來,呂玉剛表示將部署《意見》落實,要求各地從實際出發以《意見》為依據,盡快制定、完善本地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同時依標建立台賬,要求各地針對每一所校外培訓機構進行依標研判,明晰問題,明確整改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推動培訓機構逐一依標整改。
呂玉剛提出,下半年是集中整改的攻堅期,教育部將加大整改推進和督查督辦力度,嚴格執行整改銷號制度,堅持每月通報進展,對進展緩慢的地區進行約談。“10月再次開展全國範圍的專項督查,確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訓機構的整改工作”。
此外,呂玉剛強調要指導各地建立健全課後服務保障機制,推動中小學校普遍開展課後服務,堅持學生自願、公益普惠、成本分擔、合理取酬的原則,疏導、緩解校外培訓壓力。同時要深化教學改革,指導學校創新教學模式,改進教學方法,科學布置作業,合理安排作息時間,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和教育質量,努力讓學生在學校學足學好,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
針對社會廣泛關注的“課後三點半”難題,北京市教委副巡視員馮洪榮表示,北京市擬從今年9月起,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在全市義務教育學段提供三點半後全覆蓋的課後服務,課程包括體育、文藝、科普等內容,每周5天,每天兩小時。“不會收學生家長錢,在校教師如果參與課後托管有一定薪酬,將由市級、區級財政共同補貼。”
呂玉剛表示,治理校外培訓機構是項複雜、艱巨的系統工程,涉及政府、學校、培訓機構、家長、學生多個主體。一方面要在全社會樹立科學、正確的教育觀念,這樣才能有助於從根本上、長遠上解決這個問題;另一方面必須要採取有力措施和聯合執法的體制機制,今後每年要定期開展一至兩次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聯合執法檢查。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