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3日電/“證是辦下來了,但我對他們這種辦事拖拉、不負責任的工作作風很不滿意!”近日,說起自己的辦證經歷,江西省上饒縣旭日街道居民李水娥就氣不打一處來。
李水娥心中怨氣從何而來?
原來,去年12月底,李水娥打算將其位於該縣第三菜場房屋的房產證更換為不動產證。了解咨詢後,她於今年3月6日將換證的相關材料遞交至縣房地產登記中心督查股。按有關規定,該中心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登記換證手續。可過了兩個月,李水娥仍未接到該中心的任何通知。5月7日,李水娥來到縣房地產登記中心換證窗口咨詢換證進展情況,工作人員才將4月17日早已出具的告知書交予她。
3天後,李水娥根據告知書要求,將其他相關材料送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地產二股辦理不動產證,副股長劉瑞珍受理了該業務,並對遞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初步核實,同時讓李水娥填寫相關表格。
“其間,劉瑞珍沒發現也未告知李水娥缺少其他相關材料。”上饒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柯燕軍說,直至5月14日,劉瑞珍將這些資料錄入系統時,才發現李水娥材料中缺少繳費發票複印件等問題。
之後,劉瑞珍兩次打電話告知李水娥,讓其補齊相關材料。5月22日,李水娥再次來到該中心,她表示相關票據已在14日全部遞交,而劉瑞珍卻矢口否認,並要求李水娥提供已繳費的相關證明。李水娥在查找該中心發票存根未果後,將銀行繳款單存根作為繳費證明放進辦證檔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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