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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清 (图片来源:网络) |
中評社北京8月22日電/據最高檢網站消息,日前,重慶悅來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福清(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福清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王福清,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2003年底至2017年,被告人王福清利用擔任中共重慶市渝中區委副書記、渝中區人民政府區長、渝中區化龍橋片區開發建設指揮部指揮長、重慶地產集團副董事長、重慶悅來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提高拆遷補償金、工程承攬、撥付工程款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環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