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0日電/浙江在線訊,日前,公眾高度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正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個稅改革關乎民眾切實利益,尤其是5000元/月的起徵點,更是成為社會各界討論的焦點。
根據《草案》,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人每月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新稅率表按月換算後計算稅款。這意味著,納稅人有望在今年就能享受到個稅改革的紅利。
個稅改革,到底有哪些新舉措,對浙江人的個人稅收負擔帶來什麼影響?
較低收入群體最獲益
此次個稅改革,最先引起關注的是起徵點調整。《草案》提出,擬將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即通常說的起徵點,從原先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相當於6萬元/年。
6萬元/年的新起徵點,到底是高是低?省統計局數據顯示,2017年,浙江省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46元、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261元、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56元,三項指標均低於6萬元/年的標準線。另外,浙江城鎮職工年均工資61099元,刨去專項扣除項目後,基本上也低於新起徵點。這意味著,浙江多數居民可以享受免征個稅政策,免征面進一步擴大。
“如果說3500元起徵點,是對低收入人群免征個稅的話,那麼5000元的起徵點,則是把較低收入人群也納入了免征範圍,個稅負擔降為零。”省財政廳稅政處處長尹紅平說,起徵點上調,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
起徵點的調整,到底減負幾何?根據初步測算,以浙江普通居民月收入分別為10000元、15000元、20000元為例,假設其當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為2000元,則改革前月應繳納個稅分別為345元、1370元、2620元;改革後,在不考慮專
項扣除的前提下,每月繳納個稅最高為90元、590元、1190元,降幅分別為74%、5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