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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紫金城也有黨產 藍籲黨產會快去追
http://www.crntt.hk   2018-07-06 14:32:55
行管會主委邱大展。(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7月6日電(記者 張嘉文)黨產資源遭凍結的中國國民黨今天出招反擊,發出新聞稿表示,將向“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申報曾經持有在中國大陸南京紫金城(明故宮)及湖南路的土地資料,粗估現值總市值達新台幣4000餘億元,國民黨要求黨產會應確實調查並向中國大陸追回上述財產,以免瀆職。

  國民黨表示,近日整理舊有卷宗資料時,無意間翻找出本黨曾持有中國大陸南京市中山東路明故宮地段土地(面積868畝05釐3絲,換算約為578,669平方公尺)及南京市湖南路地段土地(面積166畝6分03毫,換算約為110,667平方公尺)之證明文件(上述面積合計約為689,336平方公尺,即208,524坪)。將依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8條之規定向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補申報上述土地資料。

  國民黨指出,上述2筆土地為國民黨合法取得,惟依據黨產條例第8條之規定,雖現非本黨所能實質掌控之財產,但符合黨產條例所規範應申報之內容,本黨為免罹於黨產條例第10條及第6條之規定致被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而遭充公、沒收或追徵;爰向黨產會補行申報上述土地資料,亦請黨產會依本黨所申報之資料確實遵照黨產條例第6條之規定辦理,認真調查上述財產是否為本黨不當取得之財產,以避免造成瀆職之嫌。

  國民黨強調,依黨產條例第25條規定:“依本條例所取回或追徵其價額之不當取得財產,如原係政黨或其附隨組織自“我國”人民或於“我國”設立之法人或團體所取得者,原權利人或依法繼受該權利之人得於前條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向本會申請回復權利。前項權利回復處分,以原物返還為原則,不能依原物返還者,給付相當之價額。但不得超過依本條例所實際取回或追徵價額之財產價值。”

  據此,國民黨無從知悉並申報由第三人佔有之土地或財產,此類財產如經黨產會認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命取回或追徵其價額,即有依據前引條文應回復予人民之權利(所有權)或給付相當之價額與權利受侵害人民之義務,對於受侵害人民權利之保障甚為重要,是以,上述土地業經中國大陸佔有中,敬請黨產會積極調查並協助追回,以保障受侵害人民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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