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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與中國大陸搞好關係,僅靠美國人,台灣不可能安全。 |
中評社╱題:特朗普政府台海政策調整及影響 作者:史曉東(北京),國防大學國家安全學院教授、博士
2019年1月2日,習近平主席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指出:“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事關中國核心利益和中國人民民族感情,不容任何外來干涉。”①長期以來美國利用兩岸中國人之間的矛盾,在台灣坐擁許多不正當的、非法的權益和影響,成為阻撓中國統一、縱容“台獨”分裂勢力滋生坐大的主要外部條件。2017年美國提出“印太戰略”,恰逢堅持“台獨”主張的民進黨蔡英文當局在台執政,在美國實施印太戰略背景之下,美國對台戰略發生了自中美建交以來最深刻、最全面、最廣泛的調整。
一、特朗普政府台海政策調整的主要表現
(一)強化基於民主自由的價值觀同盟
長期以來美國一直把台灣視為國際社會“自由民主大家庭”的重要成員,把“保護台灣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被改變”作為對台政策的基本目標。特朗普政府上台以來,在極右勢力勃興的情況下,自由民主成了強化美台關係的最好理由。美國政客動輒稱台灣為亞洲“民主的燈塔”,強調“台灣是亞太地區民主化程度最高的地區之一,對於整個亞太地區的民主化進程具有示範作用,與美國提出的‘自由開放的印度-太平洋願景’是一致的、吻合的”。在此基礎上,認為台灣應當在“印太願景”中扮演關鍵角色,做出更大貢獻,並且聲稱美國有責任確保台灣“民主制度的保存”。
(二)台美官方互動交往頻繁
中美建交以後,美國曾經對美台官方交往作出嚴格限制,甚至連國會圖書館的職員,由於支領聯邦政府的薪水,到台灣休假也得先向國務院報備。美國國務院官員到台灣瞭解情況,也都是秘密前往。但這種情況在冷戰結束後被突破,1992年12月,美國公開派部長級貿易特別代表訪問台灣,這是美國政府對華政策的一次大倒退。此後,在陳水扁執政時期也出現過美國官員訪台的情況。總的看,美國官員訪台基本把握了稀少、非政治性、層級較低、行動低調的原則。但是,特朗普政府上台後,美國頻頻派出官員訪台,有的是負責東亞事務的副助理國務卿、國防部官員,至於前任軍政高官,比如前任議長、副國務卿等等就更為經常。他們到台灣以後公開與台灣地區領導人同台,高調出席各種活動,發表挺台言論,為蔡英文當局撐腰打氣,故意挑撥兩岸對立。不僅如此,美國還為蔡英文當局高官赴美活動大開綠燈。現任“立法院長”蘇嘉全、台灣防務部門高級官員以及前“行政院長”游錫堃等也都曾以各種理由赴美竄訪。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多次以“過境”為由赴美活動,參訪美國官方機構,並在出訪目標國家與美國外交人員同台活動,故意顯示美台關係“新突破”。
(三)安全上加大對台灣支持力度
維持美台軍事安全關係是美國的一貫政策。長期以來美國通過對台出售武器、幫助台灣訓練軍事人員、支持台灣發展軍備等手段,不斷在安全上給台灣以支持。特朗普上台後,美國對台灣的軍事支持明顯加大。一是公然宣稱要把台灣納入美國亞太安全架構中。《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報告明確提出:“我們將在堅持‘一個中國’的政策下,繼續與台灣保持密切的聯繫,包括根據《與台灣關係法》所作的承諾,為台灣提供‘合法’防衛需要和威懾力量。”②美國政府現任高官公開鼓吹提升美台軍事關係,現任五角大樓負責亞太事務助理防長的薛瑞福聲稱,台灣應被納入美國在亞太區域的安全架構中。他在參議院人事任命聽證會上稱,如果獲得任命,“將台灣作為他會致力建設‘安全夥伴’關係的優先之一”。他堅持自己“有發表文章支持美台軍艦互訪的記錄”,希望以此“支持美國支持台灣、威懾中國的政治目標”,公然聲稱支持美國對台軍售程序正常化、例行化,並妄稱這與美國自己定義的“一中政策”完全符合。
二是對台售武有新升級。特朗普上台後,美國親台人士多次提到台灣應當主動向美國提出購買武器。2017年6月宣佈對台軍售14.2億美元。2018年9月25日,3.3億美元。2019年4月4日,903萬5484美元,支持台灣在台北部署愛國者防空系統。2019年4月15日,5億美元,繼續為在美國空軍受訓的台灣空軍F-16飛行員提供訓練和後勤。這是美台首度公開具有軍事合作意涵的項目。此舉等於向外界宣佈,美台軍事全作除了武器銷售、後勤維修及情報分享外,還涵蓋武器作用訓練及戰術交流等關鍵領域。最近,更是公開宣佈向台灣出售80億美圓軍售,提供最新型號的F16V戰機。
三是幫助台灣發展軍力特別是不對稱戰力,對台軍建設下指導棋。所謂不對稱戰力,是指台軍依託台海地區特殊的地理條件和海島防禦作戰的優勢,針對解放軍對台作戰中的關鍵節點進行重點打擊以癱瘓、遲滯解放軍作戰進程的能力。蔡英文上台後特別強調發展不對稱戰力。對此,美國十分支持。美國通過的“2019財年美國國防授權法”(H.R.5515)議案要求,美國國防部長與國務卿協商,提出加強台灣自衛能力的建議與計畫,包括擴展美軍與台灣軍方的高層接觸與聯合訓練;支持美國對台軍售,特別是發展不對稱戰力。美台每年下半年舉行美台國防工作會議,台方一般派出主管軍備的“副部長”赴美參加,美國則派主管亞太的副助理國防部長到會,就台灣在印度-太平洋和美台防務關係中的角色進行定位,評估應對安全威脅的方式,對台灣防衛作戰下指導棋。
四是加強各種形式的軍事接觸,鼓吹美台軍事交流升級。特朗普上台後,美台軍事接觸步伐明顯加快。現有接觸方式主要包括:⑴高層互訪。⑵美國派出退役和現役人員赴台參加“漢光演習”等各種演訓活動。⑶台軍高級將領訪問美國,洽談軍力發展、觀摩出席美軍重要軍事活動。⑷邀請台軍參加演訓,為台灣培養軍事人員(2019年903萬美元幫助台灣培訓飛行員)。⑸非傳統安全領域合作,甚至要求台方在南海問題上配合美國的政策步調以提升美、日、台三方的政策協調能力。
(四)幫助台灣維持國際空間
為反制蔡英文當局“台獨”分裂力度,2016年以來中國大陸先後與聖多美和普林西比、巴拿馬、多米尼加、布吉納法索及薩爾瓦多等台灣5個“邦交國”建立或恢復外交關係,停止台灣參加世衛組織大會、國際民航組織大會等具有主權國家參與的國際組織活動,還要求一些不符合一個中國原則的航空公司改名。對此美國給予激烈反對。特別是中國與巴拿巴、薩爾瓦多等中美洲國家建交後,美國向這些國家“發出強烈資訊,即此類行動將會產生後果”。美國甚至召回相關國家大使以示懲罰,國會在新就任大使上任前舉行聽證會,要求他們保證所在國不會支持中國。對於台灣失去世衛組織大會、國際民航組織大會觀察員資格,美國予以強烈抵制,指示其代表團與台方派出的“代表”在會議期間公開活動。對於航空公司改名一事,美國公開指責大陸以國家權力挾持商務活動、支持美國航空公司與大陸對抗。
(五)連續出台一系列挺台法案
特朗普上台後,連續簽署一系列違反一個中國原則、支持台灣的法案,主要包括:《2018財年國防授權法》(2017.12)、《與台灣交往法》(2018.3)、《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2018.8)、《亞洲再保證法》(2018.12)。這些法律公然把“與台灣關係法”、“六項保證”等嚴重違反中美建交原則的內容稱為“美台關係的基石”,鼓吹以此為基礎加強美台軍事關係,提出美台雙方軍艦相互停靠對方港口,要求政府解除美台高官互訪限制、制定政策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儘管美國行政部門在執行權力方面作出保留,但相關內容一旦實施,將嚴重衝擊中美關係政治基礎。
以上是印太戰略背景下美國台海政策調整的主要做法。我們可以看到,美國的政策調整既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同時又具有很強的基礎性和結構性特徵。
所謂針對性,是指針鋒相對與中國大陸對著幹,凡是大陸支持的,他就反對;凡是大陸反對的,他就支持。2016年5月民進黨蔡英文當局上台以後,頑固堅持“親美抗中“的路線,大肆推行“台獨”分裂主張,兩岸關係對抗性明顯增強。針對這種情況大陸對蔡英文當局採取了一系列反制措施。政治上中斷兩岸官方交流,軍事上採取了繞島巡航、軍事演習等系列施壓措施,外交和國際空間方面打掉台灣當局5個“邦交國”,停止台灣以“觀察員”名義參加世界衛生組織、國際民航組織大會,要求44家國際民用航空公司對“台灣”作出符合一個中國原則的更名,經濟和民間交往方面壓縮大陸赴台旅遊人數,等等。這些措施沉重打擊了蔡英文當局的囂張氣焰,使蔡英文當局“維持現狀”的承諾根本無法兌現,引起了島內民眾對蔡英文當局的不滿。對此美國一概不接受。美國認為,蔡英文雖沒有承認“九二共識”(美國歷來不關心兩岸共識的內容),但也沒有像陳水扁那樣搞“台獨”分裂活動,而是努力維持台海和平穩定現狀。美國進一步認為,是中國大陸在改變台海現狀,脅迫台灣接受他們不情願接受的政治條件,美國要求大陸無條件與台灣“民選”當局進行對話。對於大陸採取的一系列反制措施,美國都強烈反對。美國台海政策的調整,很多就是以對抗大陸反制蔡英文當局措施為名提出的,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或者說,在大陸與蔡英文當局的鬥爭中,美國明確站在蔡英文當局一邊。
所謂基礎性、結構性特徵,是指美國台海政策的調整,很多並非就事論事,而是“政治交往與軍事合作同時提升、立法推進與個案推進齊頭並進”,大有突破美國歷來堅持的“一個中國政策”框架的趨勢。
其實美國國內確有一部分人認為“一個中國政策”束縛手腳,已經過時。比如,2017年11月,“2049專案研究所”執行主任石明凱(Mark Stokes)就宣稱,美國的兩岸政策已過時,應進行某種重估,唯一實質性的就是“與台海兩岸都實現外交關係正常化”。一些親台議員走得更極端,在國會聽證中直接稱台灣為“國家”。
對於美國台海政策的調整是否突破“一個中國政策”框架,美國人有不同的認知。比如特朗普政府現任助理國防部長薛瑞福就認為,美台高層互訪、“美艦泊台”等做法符合《與台灣關係法》,不違背美國自己定義的“一個中國政策”。美國相當多的人都是這樣理解的。為什麼會這樣呢?這裡關鍵是對《與台灣關係法》的理解問題。中美建交以後,美國片面制定《與台灣關係法》,美國一直把“一法三公報”建立的政策框架稱為“一個中國政策”框架。其實,如果認真讀一下《與台灣關係法》,就會發現這個法性質非常惡劣。它不僅規定了對台灣提供安全保證,還有大量涉及所謂自由民主與人權以及在國家社會如何維護台灣權利等問題。從本質上說,該法是把台灣作為一個類似國家的“政治實體”來看待,實質是繼續堅持“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政策,這就否定了中美建交的政治基礎。比如該法規定的宗旨是“維持美國人民同台灣人民之間的商務、文化和其他關係”。同中美建交公報相比,“其他非官方關係”中的“非官方”一詞被刪除。所有這些,都為今天美國調整台海政策埋下了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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