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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
中評社北京12月15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鄧寄鵬,1961年6月出生,1981年10月參加工作,198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西省原清江縣劉公廟公社(鄉)幹部、管委會副主任、黨委委員、副鄉長,江西省樟樹市洲上鄉黨委委員、副鄉長,江西樟樹起重機械廠黨總支副書記、廠長、黨委書記,樟樹四特酒廠廠長、黨委書記,樟樹市政府市長助理,江西四特集團總經理、黨委書記,樟樹市委常委、副市長,宜春市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局長、黨委副書記,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副廳級)。
2020年5月15日,江西省紀委監委對鄧寄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2020年11月9日,經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紀委監委決定給予鄧寄鵬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1年4月20日,江西省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鄧寄鵬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二百萬元。
2020年5月14日晚,時任江西省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的鄧寄鵬尚在宴飲作樂,酩酊大醉之際,在席間狂稱“我問題不大,這次頂多按‘第三種形態’處理”。然而,不到24小時,他就被江西省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帶走留置。
霸道專權,把“一把手”當擺設,“二把手”拍“一把手”的板
有魄力、敢擔當,對黨員幹部來說是可貴的優點,但前提是要秉持一顆公心,守紀律、講規矩,不摻雜個人私利。在不少人眼裡,鄧寄鵬也是個“有魄力、敢擔當”的人,然而,他的“魄力”卻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他的“擔當”卻是凡事個人說了算。
早在2000年,在江西省政府主辦的全省食品展銷會上,時任四特酒廠廠長的鄧寄鵬為打垮省內其他白酒品牌,包攬了當時主會場八一廣場四大板塊區域內的所有廣告位,意圖將全省的食品展銷會變成四特酒的推銷推廣會。在省經貿委等有關部門的干預下,也不罷休、不讓步,且組織100多名職工到南昌集體上訪,絕不讓出廣告位。同時,他還違反外匯管理有關法規,在南昌及江西省內其他市場投放“美元四特酒”(每瓶四特酒中都有一美元),受到有關部門處罰後,仍不收手,堅決不改、屢罰屢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