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2日電/近日,關於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改革的消息引發社會關注。在近期多地出台的醫保改革方案中,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當期計入的金額有所變化,對在職職工而言,原本由單位繳費劃入的部分不再劃入,被納入統籌基金;對退休人員而言,個人賬戶計入從過去的與本人養老金掛鈎,過渡到定額劃入,定額標準與統籌地區改革當年人均養老金掛鈎。有人認為,改革後劃入個人醫保賬戶裡的資金減少,個人醫保待遇下降了。
事實上,此次改革並非簡單地對個人賬戶金額做減法,而是把個人賬戶減少的“錢”加到了統籌基金的“大池子”中。一方面,開放了個人賬戶的“家庭成員共濟”,將個人賬戶的使用範圍從參保職工本人拓展到了家庭成員。另一方面,增強了“門診共濟保障”,逐步將多發病、常見病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單從賬面上看,個人賬戶新計入的錢的確變少了,但從整體來看,參保人普通門診統籌的待遇會提高。
不僅如此,改革後統籌基金的“池子”更大了,醫保的互助共濟作用顯著提高,社會保障能力也變得更加充分。醫療保險歸根到底是一種社會保險,這就意味著它具有互助共濟、責任共擔、共建共享的性質。把大家的錢放在一起,可以實現用大數法則化解社會群體的風險,更大範圍滿足公眾醫療需求。算一筆“長遠賬”,我們都能從改革中受益。
在社會醫療保險的大框架下,個人賬戶的資金是“看病錢”,大部分發達國家沒有共享賬戶和個人賬戶設計。我國在醫保制度建立之初,為簡化報銷手續,吸引更多群眾參與,設立了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在過去曾發揮了巨大作用。然而在新形勢下,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缺乏社會互濟性、在門診保障方面的功能具有局限性的缺點凸顯出來,出現了參保職工“有病的不夠花,沒病的用不了”的情況。
從發展趨勢看,醫保統籌基金需要承擔更多的醫療保險責任。202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逐步將門診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改革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將職工門診醫療費用全面納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的保障範圍,有利於職工醫保更加公平可持續發展。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醫保政策不斷調整、完善,但普惠民眾、托底民生始終是其不變的基調,讓最有需要的人受益是改革的基本原則。參保人要理性看待改革,面對當前劃入個人賬戶資金減少的情況,大家既要算小賬,也要算大賬;既要算眼前賬,又要算長遠賬。相信在改革推進一段時間後,群眾會享受到改革的紅利。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吳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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