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9日電/據中國消費者日報報道,為促進消費公平,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近期針對互聯網新業態發展快速、消費侵權問題突出等現象,開展了“互聯網消費領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點評活動”,從征集到的4000餘條綫索中確定了40條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含個人信息、網絡游戲、其他三大類)。近日,廣東省消委會對網絡游戲的七類不公平格式條款進行了點評分析。
免除終止游戲服務時游戲運營企業的補償或賠償責任
●條款:不管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游戲服務,用戶應采取相應的措施自行處理游戲虛擬物品,包括但不限於注銷或停止使用用戶賬號、游戲虛擬物品等相關事宜。用戶不得因終止游戲服務而要求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因不再能繼續使用用戶賬號、游戲虛擬物品等而要求的賠償。
●點評:網絡游戲中購買的游戲貨幣、游戲服務等屬於網絡虛擬財產,消費者依法享有相應的財產權利。《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十一)條規定:“終止服務時,對於用戶已經購買但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網絡游戲運營企業必須以法定貨幣方式或用戶接受的其他方式退還用戶。”
上述條款卻規定網絡游戲服務終止後游戲運營企業對消費者所受損失免責,不當排除了消費者獲得賠償的權利,免除了企業的法定補償或賠償責任。
免除終止游戲服務時游戲運營企業的公告或通知責任
●條款:用戶或公司可隨時根據實際情況終止服務。公司有權單方不經通知終止向用戶提供某一項或多項服務;用戶有權不經通知單方終止接受公司的服務。
●點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負有提供真實、全面信息的義務,如需終止服務,應當提前告知消費者并說明理由,以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根據《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十一)條規定,網絡游戲運營企業計劃終止其產品和服務提供的,須提前60天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