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回溯到一年前的4月19日。當日上午9時許,邵先敏位於濟南市高新區鑫盛大廈A座17樓的辦公室,來了三位不速之客。在向邵先敏出示工作證後,一位同志說:“有關情況需要找你了解一下,要去檢察院配合調查。”
邵先敏儘管極力控制情緒,裝出一副很平靜的樣子,但他後來坦言:“當時內心極度緊張,頭腦一下就蒙了,一片空白,一時不知所措。”
2017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發布消息:日前,山東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中國冶金地質總局山東局局長邵先敏(正廳級)決定逮捕。
邵先敏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東省檢察院指定,由濟南市檢察院偵查終結,於2017年10月24日移送審查起訴。10月26日,濟南市檢察院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下屬行賄獲提拔
邵先敏供述,之所以收受下屬曹某送的10萬元現金,是因為自己力薦,曹某才如願以償,得到提拔。據辦案人員介紹,邵先敏和曹某之間的權錢交易在看似平常的往來中無形滋長。
法庭調查開始,公訴人起立宣讀起訴書。在公訴人沉穩莊重的宣讀聲中,這起廳級幹部受賄案的軌跡被漸漸勾畫出來,四筆犯罪事實漸次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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