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制定司法解釋15件,發布指導性案例13件、典型案例57批610件。規範提級管轄和再審提審,上級法院提級管轄具有指導意義、重大社會影響案件2205件,同比增長110%。嚴格發回重審、指令再審條件,上級法院依法能改判的不發回,防止程序空轉。創建“人民法院案例庫”,經最高人民法院審核入庫案例,法官辦案必須參考;同時向社會開放,供當事人訴訟、律師辦案、學者科研、群眾學法使用。建立貫通四級法院的“法答網”,及時解答法官提出的法律適用問題。去年7月1日“法答網”上線以來,累計提問28萬件、答疑23萬件,據此總結修改或起草司法解釋、規範性文件27份。
充分發揮科學考評“指揮棒”作用。落實黨的二十大關於完善幹部考核評價工作部署,貫通案件質量管理和全員考核。完善符合司法規律的審判質量管理指標體系。將年度結案率調整為審限內結案率,去年審限內結案率為97.7%,同比增長2個百分點,多年難以解決的一些地方“年底立案難”問題從根子上得到治理。設定“案-件比”指標,強化案件全周期管理,努力促進一審案結事了,防止“一案結多案生”、徒增群眾訟累,全國法院“案-件比”逐月改善。開展長期未結、久押不決案件專項清理,全國法院審結三年以上未結訴訟案件1914件、久押不決案件2455件6909人,清理占比分別為81.3%、86.8%。
把嚴管就是厚愛落到實處。嚴格落實全面從嚴管黨治院政治責任,自覺接受、大力支持各級紀委監委及其派駐機構加強監督。最高人民法院17名幹警因違紀違法被查處,地方各級法院1128名幹警因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被查處,追究刑事責任420人。貫通司法巡查、審務督察,見人見事通報問題,層層傳導嚴的壓力。狠抓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落實,把管住“案”作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點,靶向整治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每月通報正反典型,121.1萬人次記錄報告信息193.8萬條,同比分別增長7.5倍、11.8倍。
全面夯實基層基礎。全國法院選派123名優秀幹部援藏援疆援青。督導地方各級法院深化優秀法官交流。寧夏法院優化審判資源配置,選派25名法官到人案矛盾突出的基層法院掛職鍛煉。把司法能力建設擺在重要位置,依托“人民法院大講堂”等線上線下平台培訓法官等484萬人次。組建人民法院講師團赴廣西、貴州、雲南、西藏、新疆和兵團等巡回授課60餘場,培訓法官等4.5萬人次。接收10名掛職鍛煉專家學者和130名法律實習生,助力社會主義法治人才培養。堅持強基導向,組織開展“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範活動。首批確定106家相對薄弱基層法院進行精準聯繫幫扶,以點帶面夯實審判工作現代化的基層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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