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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核心文件正在修訂
http://www.crntt.hk   2018-06-17 14:51:47
 
  2018年5月24日,財政部PPP中心、中央財經大學、大岳咨詢有限責任公司、中投咨詢有限公司等參與21號文修訂工作的專家,對修訂任務進行了分工,根據任務分工,各個小組草擬了一些問題,然後將問題反饋給財政部PPP中心,由財政部PPP中心邀請相關領域專家提供支持。

  其實,財政部對於修訂21號文早有跡象。

  2017年7月7日,在回復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李建春提出的關於調整PPP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方式的建議時,財政部表示:“近年來我們制定了《PPP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PPP項目財政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制度規範,明確要求統籌評估和控制PPP項目的財政支出責任,每一年度需要從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PPP項目支出責任不超過一般公共預算的10%,將符合條件的PPP項目的財政支出責任納入預算管理,並由上級財政部門對下級財政部門進行監管,從而對政府履行合同義務形成有效約束,對財政風險加強管理。10%的紅線,是在參考借鑒國際通行標準(6-7%)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城鎮化發展實際需要、經過反覆論證最終確定的‘上限’。且10%‘上限’控制的僅是需要從一般公共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並不包括政府從其他基金預算或以土地、無形資產等投入的部分,旨在鼓勵地方積極盤活存量資源、資產等吸引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

  財政部還表示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防風險”主基調,為推進PPP持續健康發展,已將修訂完善《PPP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列入財政部2017年PPP重點工作。2017年上半年,財政部已啟動前期專家論證工作,並擬通過召開座談會等形式聽取各方意見,結合實踐情況加快修訂完善。

  上述參與修訂的專家告訴記者,此次修訂21號文的主要原因首先是政府性基金能不能作為PPP的預算使用,能用的話、如何用,都沒有明確規定;另外,21號文的測算公式會使項目公司的前期的現金流為負,這樣就會讓項目公司難以為繼,可能連項目貸款都償還不了。再有便是10%的紅線指標在不同地區、不同的財力之間如何協調平衡的問題。

  同時,該專家坦承,10%的紅線指標修訂的可能性不大。史耀斌在上述會議中還提出現在PPP不規範的四個問題,其中之一就是支出上限“虛化”問題。對於PPP項目支出責任不得超過預算支出10%的規定,一些地方政府認識不到位,把關不嚴、執行不力,還有些地方政府能力不匹配,對當地財力和支出責任測算不準確,導致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流於形式,失去了“安全閥”功效,很可能加劇財政中長期支出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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