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嚴格信息報告。市民要依法配合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真實準確提供個人信息、健康狀況以及其他與疫情防控有關的重要信息。凡是近期到過中高風險區域或者重點場所、接觸過陽性病例及密切接觸者的市民,務必主動向居(村)民委員會或者單位報告,積極配合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到醫療機構就診時,不得隱瞞流行病學史。
六、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市民要戴口罩、勤洗手、測體溫、少聚集、保持社交距離、按規定參加核酸檢測、主動接受新冠疫苗接種,加強自我健康監測,養成健康生活方式。
七、嚴格責任追究。個人或單位未按要求落實上述措施,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嚴格追究其法律責任。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