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實施高水平市場開放
擴大高水平開放是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重要任務。“十四五”時期,要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市場規則體系,實施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對外開放,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形成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
(一)更加注重制度型開放。在繼續推動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的同時,更加注重制度型開放,這是新時期對外開放的重要特點。當前,國際經貿規則面臨深刻調整,從“邊境上”延伸到“邊境後”。必須加強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方面的開放,建立形成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相接軌的對外開放制度體系,為實施高水平市場開放提供支撐。要對標國際高水平營商環境,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市場、規則、標準等方面的軟聯通,特別是在規則和標準等方面開展研究、互譯、互認等交流合作,推動共建“一帶一路”走深走實和高質量發展。以自貿試驗區為依托打造制度型開放新高地,賦予其更大的自主發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創新管理權限,在更大範圍複制推廣改革成果。
(二)有序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近年來,服務經濟蓬勃發展,服務業開放合作正日益成為推動發展的重要力量。要完善市場體系建設,推動服務業加快發展,促進服務業擴大開放。要擴大金融服務業市場准入,依法支持社會資本進入銀行、證券、資產管理、債券市場等金融服務業。擴大社會服務業市場准入,減少醫療、教育、體育、托幼、環保、市政等領域市場准入限制。順應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趨勢,著力消除“數字鴻溝”,推進服務貿易數字化進程。推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開放平台建設,打造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探索更多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
(三)健全高水平開放政策保障機制。要統籌發展和安全,在全面擴大開放的同時,著力提高開放監管和風險防控能力。降低關稅總水平,努力消除非關稅貿易壁壘,大幅削減進出口環節制度性成本。完善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跨境服務貿易清單管理制度,全面取消負面清單之外的限制。健全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反壟斷審查、國家技術安全清單管理、不可靠實體清單等制度。健全促進和保障境外投資的法律、政策和服務體系,全面實施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建立健全外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促進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依法保護外資企業合法權益。
(四)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體系改革。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我國不斷擴大對外開放,國際經濟治理體系對我國發展的影響不斷加深。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體系改革,是我國實施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必然要求,也是國際社會對我國的熱切期盼。要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改革,積極參與多雙邊區域投資貿易合作機制,推動新興領域經濟治理規則制定,推動構建更高水平的國際經貿規則。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和公共產品供給,構建全球互聯互通夥伴關係。推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份額與治理改革以及世界銀行投票權改革。積極參與國際宏觀經濟政策溝通協調及國際經濟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提出更多中國倡議、中國方案。
四、完善現代化市場監管體制機制
加強市場監管是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重要體現,是保障市場體系有效運轉的內在要求。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需要構建與之相適應的市場監管體系。“十四五”時期,要從完善體制機制、健全市場規則、加大監管力度等方面著手,加快構建現代化市場監管體系。
(一)進一步完善監管體制。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實施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對市場監管體制進行頂層設計,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改革以來,市場監管部門綜合監管、綜合執法的優勢逐步顯現,有效解決了過去分散監管帶來的重複監管、多頭監管等問題。要深化市場監管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統一的市場監管體制,提升市場綜合監管能力。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執法事項。加快推進綜合執法,根據不同層級政府的事權和職能,優化配置執法力量。
(二)進一步完善監管機制。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不斷探索完善市場監管機制,基本建立了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要進一步深化市場監管改革創新,進一步健全監管機制。“雙隨機、一公開”是完善事中事後監管的關鍵環節,要建立健全行業監管部門和綜合監管部門的協調配合機制,推進部門協同監管常態化。社會信用體系是規範市場秩序的治本之策,要完善市場主體信用承諾、失信行為認定、失信聯合懲戒、失信主體信用修復等機制,大力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保障市場安全是市場監管的底線要求,要圍繞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重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健全統一權威的全過程監管體系。
(三)進一步完善監管規則。構建健全的規則體系,是規範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的關鍵所在。要圍繞市場規則缺失、滯後等問題,完善重點領域的市場規則。適應經濟數字化趨勢,完善網絡市場監管規則,促進網絡市場健康發展。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建立消費者集體訴訟制度,簡化消費爭議處理程序。完善公平競爭法律法規,推動社會信用法律建設,完善公平競爭法治環境。實施標準化戰略,加快建成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
(四)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當前,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還時有發生,擾亂市場秩序,影響經濟運行。要針對突出問題,嚴格市場監管、質量監管、安全監管,加強違法懲戒。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加強反壟斷、價格、廣告等重點領域監管,強化要素市場監管。堅持包容審慎,守住安全底線,營造促進新經濟健康發展的監管環境。健全完善質量政策措施,提升商品和服務質量。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新聞媒體、社會公眾和市場專業化服務組織的監督作用,構建市場監管社會共治格局。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肖亞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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