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9日電/據大公報報道,10月18日,國新辦發布會上出台的清單提及,放寬國際新藥准入,允許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開業的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清單中還特別註明,“指定醫療機構”是指港澳醫療衞生服務提供主體,在珠三角9市按規定以獨資、合資或合作等方式設置的醫療機構。記者從深圳市衞健委獲悉,截至目前,全市已開設12家港澳獨資醫療機構,合資或合作等方式的醫療機構則數量更多。
給予患者更多治療選擇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院長盧寵茂接受大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央進一步明確了放寬國際新藥准入的具體要求,為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的港澳醫療機構帶來了福音。他指出,很多國際新藥在境外做過臨床試驗後,來內地需要再做一遍,所以一些香港可以使用的藥品,內地會比較慢上市。但如果深圳可以建立一個國際水平的醫療臨床試驗中心,國際上有新的藥品時,深圳可以同步做臨床試驗,將加快新藥上市的審批。
盧寵茂透露,目前,醫院在引進港藥方面,在流程、執行等程序還有一些事項需要解決和推進,包括進口和海關等方面,相信很快的未來在深圳就可以享受到和香港一樣的醫療服務。
在深圳開設牙科診所的港人朱醫生亦表示,國際上一些先進的治療方式需要國際藥物的配合使用,現在制度上放寬後,給了患者在治療中更多的選擇,相信還能吸引不少國際患者到大灣區來就診,我們都希望能盡快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