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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禁止公立學校教師赴陸兼職 私立未禁
http://www.crntt.hk   2019-09-10 15:16:50
陸委會法政處副處長何達仁。(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9月10日電(記者 倪鴻祥)“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教育副參事林世英上午明確表示,赴大陸任教是人民的選擇,不該給予限制,但公立學校明令不得赴陸兼職,所以一律禁止,私立學校未禁止。

  中國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指蔡政府干預學術自由,在“中共代理人”法條未立法通過前,陸委會先開第一槍。“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兼任研究員劉孔中因赴大陸人民大學擔任專任教職被請辭。

  至於公立教師退休赴陸任教,是否會影響其退休俸給予?陳學聖表示,這是依當事人在大陸停留時間做控管,詳細情形看個案狀況認定。依“支領月退休給與之公務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赴陸處理辦法)規定,公教退休人員赴陸長期居住、停留,1年內超過183日,且在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護照者,應停止其領受月退休金權利。如果赴陸未達長期居住標準者,得繼續發給月退休金;但若有法定事由而喪失或停止領受權時,除死亡不予追繳外,其他如司法案件等情形,均按追繳機制追繳。

  陳學聖上午舉行“政治干預學術、陸委會開出中共代理人第一槍”記者會,“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教育副參事林世英、陸委會法政處副處長何達仁、文教處專員劉喜恆出席,其中林世英與何達仁分別代表所屬單位作回應。

  陸委會法政處副處長何達仁說,陸委會2004年有公告,民眾赴陸任教是否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項規定, 有一個判斷基準,一是看組織屬性,二是看職務屬性。職務屬性須衡量是否涉及禁止公告三原則,即涉及“國家認同”、基本忠誠態度、對台統戰工作、有妨害“國安”或利益之虞。

  何達仁指出,組織屬性即看是否為黨務、軍務及政務系統,國務院與各級人民政府所屬高校均屬政務系統,但考量學術自由,得去判斷是否屬名譽性、非常態性、兼任性、學術性及有無固定薪資等標準。

  何達仁說,若有個案,陸委會都會與相關各部會進行會商,所以陸委會給“教育部”函,只是相關機關之間的討論,並沒有公告,陸委會發布過的公告內容都是一致的,沒有改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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