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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耀昌官司無罪定讞 苗栗仍維持藍天
http://www.crntt.hk   2019-08-23 10:57:06
苗栗縣長徐耀昌,棄土案二審宣判無罪。(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苗栗8月23日電/中國國民黨籍苗栗縣長徐耀昌21年前,在擔任頭份鎮長期間,違反縣府明令垃圾場不得引進外縣市棄土、且要求嚴格控管核發棄土證明規定,卻核發棄土證明給棄土仲介業者,仲介再販售給營建業者牟利1200多萬元(新台幣)。台北地院2013年依圖利罪判徐9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同案業者和公務員等17人,也被依貪污罪判刑2年10月至14年不等,高等法院今二審宣判,改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此案自2000年屬台北地院審理,至今天二審宣判已達19年。

  苗栗縣向來是國民黨執政,桃竹苗最穩的藍軍縣市,不過自從徐耀昌宣布拼連任,地方不斷流傳,因為棄土案官司,即使當選也不能就職,試圖打擊參選決心,2018年底,徐順利連任,這個消息也沒停過,認為二審隨時可能出爐,一旦宣判有罪,就要解職,若徐耀昌在任期未滿兩年時辭職或去職,依法應於三個月內完成補選。

  高院宣判之前,苗栗政壇傳言滿天飛,徐耀昌會提前辭職,換他的妻子蔡麗卿參加縣長補選,否則一旦解職反而不能補選。

  類似的爭議曾發生在前台東縣議長吳俊立身上,吳俊立在擔任議長期間,涉及小型工程款弊案被判刑,但台東人仍在縣長選舉中投給他,他明白一宣誓就任就會被停職,先行與妻子鄺麗貞離婚,宣布要任命她當副縣長,以利一停職馬上由鄺麗貞代理縣長,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下令“就職即停職”,不讓吳有機會任命鄺為副手,不過,吳被停職後火速辭職,透過補選,拱鄺麗貞上縣長大位,續存政治實力。

  二審判決出爐之前,徐耀昌澄清,如果二審有罪,了不起也叫做“停職,而非解職”,這個可能有心人士故意去誤導、搬弄是非,“這是很不智的,對於苗栗是一個傷害。”

  對於二審結果,徐耀昌之前受訪,不斷重申“我有信心”,因為他本身清廉從政,且律師也向法官闡述的非常清楚,相信法官會以最明智的判斷,“還我、還苗栗一個公道。”如今二審判決出爐,徐耀昌改判無罪,長年飽受流言困擾,終於中止。

  徐耀昌對於挺國民黨2020參選人韓國瑜,一度態度“曖昧”,也沒有出席國民黨全代會,現在官司案暫時擺脫,相信對於藍軍拼2020,也絕對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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