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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激發中小企業活力和發展動力
http://www.crntt.hk   2019-04-11 08:13:34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一直是中國的政策重點。
  中評社北京4月11日電/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依靠改革開放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依靠市場主體活力頂住下行壓力”。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生力軍,中小企業是擴大就業、改善民生、促進創業創新的重要力量,在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近日中辦、國辦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經濟參考報發表民生銀行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靜文文章表示,事實上,隨著去年四季度以來各項逆周期調節措施相繼落地,經濟展現出更多積極跡象。如3月份中型企業PMI由46.9%躍升至49.9%,小型企業PMI由45.3%躍升至49.3%,均強於整體指標。但還要看到,中小企業目前仍面臨著生產成本上升、融資難融資貴、創新發展能力不足等突出問題,《意見》在這些方面都作了有針對性的部署安排。

  首先,通過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和完善財稅支持政策,降低中小企業運營成本。企業運營成本高企,既包括稅費負擔沉重等顯性成本,也包括准入受限等隱性成本。因此,一方面,要通過落實對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落實金融機構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推進增值稅等實質性減稅,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等綜合措施,減輕企業的顯性負擔。另一方面,要按照競爭中性原則,堅決破除各種不合理門檻和限制,在市場准入、審批許可、招標投標、軍民融合發展等方面打造公平競爭環境,推進“非禁即入”普遍落實,以最大程度實現准入便利化,並實行公平統一的市場監管制度,進而降低中小企業的隱性成本。

  其次,通過加強金融支持,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中辦、國辦曾於2月份發布《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要求建立對民營企業“敢貸、願貸、能貸”的長效機制,並加大對民企直接融資支持力度,已初步搭建起金融服務中小民營企業的框架。在此基礎上,還應做好一些細節上的補充工作。如在完善融資政策方面,應進一步落實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將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納入中期借貸便利的合格擔保品範圍。此外,還應支持中小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建立分類監管考核機制,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夯實對小微業務的內部激勵傳導機制等。

  最後,通過完善創業創新環境,提升中小企業創新發展能力。中小企業總體產業層次較低,科技水平不高,抵禦外來風險能力較弱,創新發展能力總體不足。因此,應加強中央財政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健全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機制,鼓勵中小企業創新。此外,還應繼續支持推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聚焦主業,增強核心競爭力,不斷提高發展質量和水平,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

  文章稱,實際上,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一直是中國的政策重點,2018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已正式施行。《意見》總體上與《中小企業促進法》相銜接,並針對新形勢下企業面臨的諸多難點、痛點問題,提出了更具針對性、更具操作性的解決方案。

  這一系列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落地,有望進一步紓解中小企業困難,穩定和增強企業信心及預期,提升中小企業專業化發展能力和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水平,從而進一步激發中小企業活力和發展動力,使其在擴大就業、改善民生、促進創業創新等方面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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