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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再挺堅  批台大速審速判沒給機會說明
http://www.crntt.hk   2022-08-10 16:50:04
桃園市長鄭文燦接受王時齊專訪。(截自YahooTV《齊有此理》直播節目)
  中評社台北8月10日電/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遭台灣大學認定抄襲,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接受專訪表示,台大學倫會速審速判,沒有給予說明的機會。鄭也說,林智堅、余正煌論文他都看過,林沒有抄襲動機,也回擊批評的人幾乎沒看過論文。

  台大審定委員會召集人蘇宏達昨日表示,審定會期間邀請林智堅、陳明通三次出席說明,余正煌兩次,但最終祗有余正煌來學校說明過一次。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在王時齊主持的YahooTV《齊有此理》直指台大“速審速判”讓當事人沒有說明機會,至少指導教授陳明通、研究生林智堅本人都應面對面討論。

  鄭文燦指出,2本論文他都看過,主要相似性為第一章8頁重疊,摘要、結論部分相似,相似為研究方法、研究設計、論文資料等。陳明通說法是余提出碩士論文大綱給另外一個教授沒有通過,因此余找了陳明通。陳明通說,林論文寫作研究為新竹2014年論文選舉,陳把同樣研究資料給余參考。鄭文燦說,假設余正煌當時論文大綱沒被打槍,或者不要換題目,更或資料不要提供給他,事情就不會發生。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鄭文燦提及,林智堅跟陳明通之間的電子文件沒辦法造假,也公證過。余本人也沒有抄襲的動機,因為他是用老師提供的資料。鄭文燦說,實證研究要用民調資料、要跑統計軟體,但一般碩士在職班不太會跑這些,一定要教授、助教協助,雖然研究同一場選舉,但是主題跟結論不太一樣。

  鄭文燦提到,重大學術倫理事件,過去台大也不是沒有,但速審速判,沒有給當事人說明的機會。而林智堅碩士被撤銷,陳建仁也有提到,判決要看證據,而證據沒有被台大校方採信,林智堅當然覺得委屈。

  他說,台大學倫會原本有2個月時間審查,應該要嚴謹,當事人權益也不能被漠視,指導教授、研究生本人也要出席,給予面對面討論澄清的機會。鄭文燦表示,學倫會審定他也看了,主要採取後面完成的論文一定是抄襲前面的。忽略林的草稿,鄭文燦澄清說,林智堅論文中,提及的民調是第一人稱寫的,論文裡用詞是“我們”,但是余不是參與選舉者,論文中民調部分也是使用“我們”。

  鄭文燦提到,陳明通對林、余分別是是指導教授、口試委員,當然希望指導過的學生都能夠完成論文。在陳明通認知中,2人研究方法、引述民調一樣,但可以做成不同研究主題、不同結論,在他認知中這不是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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