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烏克蘭可按較低價格直接購買俄羅斯天然氣,該價格比其他歐洲國家經烏克蘭輸入俄天然氣後再出口到烏克蘭的價格更優惠,因此俄烏雙方可磋商尋找互利解決方案,“但烏方不能一邊與俄方討論天然氣過境運輸問題,一邊要求俄方依據某法庭裁決向烏方支付‘賠償金’”。
據俄媒體報道,俄羅斯天然氣工業公司與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之間的“俄天然氣供應及過境運輸”合同將於今年12月31日到期。俄羅斯、烏克蘭和歐盟將在明年繼續磋商俄天然氣從烏克蘭過境輸送至歐洲問題,但俄天然氣工業公司與烏石油天然氣公司之間的法律糾紛使這一磋商面臨困境。
俄羅斯每年通過烏克蘭境內管道向歐洲供應大量天然氣。2014年6月,因供氣爭端,俄天然氣工業公司與烏石油天然氣公司均向斯德哥爾摩仲裁法庭提起訴訟。2015年12月,烏克蘭停止從俄羅斯購買天然氣,轉而從歐洲國家反向購買俄產天然氣。2018年2月,斯德哥爾摩仲裁法庭裁定,俄天然氣工業公司未按合同要求向烏方輸送足量天然氣,應向烏石油天然氣公司賠償46.3億美元,衝抵烏方此前應還貨款後,俄方應賠付25.6億美元。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