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下調購銷合同印花稅合併徵收標準,由於一部分企業他按照合同來徵收印花稅難以核算,所以有一部分企業是按照核定辦法來徵收印花稅,核定徵收印花稅我們省裡原來有個標準,全省也是由各個市縣來確定的,原來省裡規定的最低標準,工業企業是按照銷售收入額的80%,商業企業按50%,其它企業按100%來確定的,這次統一把工業企業下調到70%,商業企業下調到40%,外貿服務綜合企業下調到30%,總的也是為了減輕企業的負擔。
將貨車以及機動船舶的車船稅使用稅率降低到最低水平,按照國家規定,原來浙江省對貨車採用了比最低稅率比較高一些的稅額水平,現在國家規定是最低16塊,我們省裡原來規定每噸60塊,這次統一調到16塊,包括機動船舶的車船稅也是按照國家的最低稅率水平來徵收。
允許符合條件的省內跨地區經營的製造業企業的總分機構實行匯總繳納增值稅,原來還有一些限制性的規定,現在取消了這些限制性的規定,只要符合條件的省內跨地區經營的製造業企業,都可以實行匯總繳納增值稅。
“這些措施我們測算了一下,總體上將為企業再減免稅24億元。”徐敏俊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