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的主要途徑和制度載體。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得到全面貫徹執行,使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實現有機統一。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圍繞黨中央決策部署,多次召開常委會會議,推進公共衛生領域立法修法等工作。我們還看到,在抗疫第一線、最前線,很多全國人大代表在醫療、科研、生產、救助等各條戰線上各盡其能、各展所長,充分展現了“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風采。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在抗疫鬥爭中得到淋漓盡致的展現,是因為這一制度在設計之初,就充分貫徹人民主權原則。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國家機關是分工合作關係,而不是分權制衡關係,從而確保了國家機構協調高效運轉。同時,全國人大代表是經民意推薦、選舉程序產生的,一經當選,即不存在小團體利益和黨派之爭。而西方國家議會的主體是議員,多數議員是職業議員,專職性使其往往成為擁有自身利益的共同體。
國內與國外的對比,使我們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勢更加充滿信心。這是西方國家議會制度無法比擬的,究其原因,是兩種不同制度導致了不同的防疫理念、模式和效果,孰優孰劣,高下立現。
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法治建設不斷向前推進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是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發表重要講話時指出:“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從一開始就是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從法治的角度來看,黨和國家進行的各項重大決策,推出的各項防控措施,都是沿著法治軌道推進。國家衛健委2020年第1號公告明確規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法定傳染病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其他政府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可以依法採取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隔離醫學觀察等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預防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傳播。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常設機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規定,針對聚焦濫食野生動物的突出問題,在相關法律修改之前,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為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實踐是檢驗制度最好的“試金石”。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與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得到充分展現,其所形成的合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應對國內外各種嚴峻複雜局勢的制勝法寶。要取得疫情防控的徹底勝利,進一步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必須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信,繼續發揮制度優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