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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文本(中評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4月9日電(記者 張心怡)為紀念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香港基本法頒布30年周年學術研討會”日前在線上舉行。來自內地、香港和澳門的專家學者在會上共同回顧香港基本法頒布和實施歷程,總結香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實施經驗。與會專家學者們一致認為,基本法在香港的宣傳教育亟待加強,並須持之以恒地開展。
1990年4月4日,香港基本法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並獲正式頒布,於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當天生效。基本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以法律的形式訂明“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重要理念,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以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然而,“佔中”、反修例風波等一系列社會事件的出現,暴露出不少香港市民對基本法的不理解,甚至不認同。
原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漢斌在研討會上指出,基本法經受住了各種考驗,展現了強大的生命力與適應力,是維護“一國兩制”的根本保證。未來必須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機制,持續開展憲法與基本法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強對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的教育,且必須持之以恒,增強香港同胞愛國意識,在基本法的指引下追求香港更加美好的未來。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亦表示,香港回歸祖國二十多年的經驗說明,基本法的法律條文是完備的,但是關於基本法的政治工作還有待加強。必須不厭其煩地對香港社會和國際社會做好關於基本法的說明和解釋工作,必須說明“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已經不是憑空演繹的抽象概念,而是經過將近五年時間千錘百煉、字斟句酌的160條法律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