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題:政治學角度對台灣問題的幾點反思 作者:朱磊(天津),天津南開大學教授
台灣問題是兩岸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但在常見觀點中,存在某些習以為常或似是而非的認識誤區,試以政治學視角從綠、藍、紅三方觀點舉例探討。
一、權力的規則
在一個人的社會裡,這個人擁有完全的自主權,他可以自由決定任何選擇。當不止一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可能產生家庭、家族等多種社會組織形式,為了共同利益,個人需要讓渡部分權力,組成集體權力。讓渡後個人要承認和服從集體權力,這是義務。例如蘇格拉底為尊重他認可的集體權力寧可接受飲鴆自盡。
同樣道理,不同集體聚合為更大集體時,次級集體要讓渡部分權力給更大集體,以實現若干次級集體的共同目標,分享共同利益。任何次級集體拒絕承認已經形成的更大集體、或拒絕讓渡一切權力,都是對既有權力架構及規則的挑戰。且不說它能否挑戰成功,在邏輯上和道義上來看,有充分的正當性嗎?獲取了上級集體賦予的利益之後,拒絕對上級集體讓渡任何權力、履行任何義務,這符合公平原則嗎?
國家主權也是一種權力。歷史上台灣從來不是國家,不具有主權。現在民進黨當局試圖將台灣變成一個國家,就是在挑戰中國主權,挑戰台灣原本屬於中國一部分的既有政治框架,有充分理由嗎?台灣當局所謂“台灣事實上已經是一個獨立主權國家”——獨立主權國家有“名義上”的和“事實上”的區分嗎?且不談國際法,“事實”就是:沒有國際認可,就不是國家,猶如沒有正規註冊就不是合法企業一樣,不具有法人資格。政府裡面設有“總統府”和“外交部”就是國家了?任何省市區政府宣佈自己是國家就可以成為國家了?歷史上從國家獲取各種資源(尤其是1949年)之後就可以斷絕與原屬國家的隸屬關係嗎?中國人統治中國人的地區能採取殖民地民族自決的方式嗎?因為政治制度有所不同就可以成為分裂獨立的理由嗎?
台灣地區領導人在公開場合演講時稱:“我們要有自信地更大聲說:我們衹有一個國家,就是中華民國台灣。我們衹有一個制度,就是民主自由人權。”——台灣是不是一個國家,與聲音大小有關嗎?“更大聲”除了感覺很爽外,有實質意義嗎?台灣政治制度學習西方民主制,這未必不是好的嘗試,但以此作為拒絕國家統一、拒絕一國兩制,站得住腳嗎?“自信”從哪裡來的?制度不同,地區與國家之間的權利義務卻在;制度不同,但並無絕對優越的制度;而且,一國兩制的設計本來就是允許台灣保持其現行制度,沒說統一後要台灣改變現行制度,這還不夠尊重台灣嗎?拒絕一國兩制,拒在一國,不是兩制。
權力分配和使用的框架及規則稱為政治制度。當今世界,主要有五種政體類型:一是多頭制(polyarchy),意為“多人統治”,也稱“自由民主制”。主要分佈在北美、西歐、澳洲。二是新民主制(new democracies),或半民主制(semi-democracies),指民主過程沒有完成或民主和威權穩定共存的政體。主要分佈在中東歐和拉美。三是威權制(authoritarianism),強調集體和權威。主要分佈在東亞。四是神權制(theocracy),宗教權威淩駕於政治權威。主要分佈在中東、北非、東南亞的伊斯蘭世界。五是軍委制(junta),也稱“軍事威權制”,由軍事委員會或軍事強人主政。主要分佈在拉美、中東、非洲、東南亞。台灣近半個世紀由威權制向民主制過渡,政治制度還在演化之中,怎麼就自信地宣稱是亞洲政治制度的“燈塔”了?
各種政體很難講有根本上的優劣之分,效果上看都是一時一地行之有效的權力分配架構。為了符合自身國情,即使同類政體,內容和形式也不一致,而是各有特點。例如多頭制中,有的傾向集權,如英國;有的傾向分權,如美國。有學者將民主制分為“多數民主(majority democracies)”和“共識民主(consensusdemocracies)”。前者特點包括:兩黨制、多數選舉制、一黨政府、中央集權;後者特點包括:多黨制、比例代表制、聯合政府、聯邦分權。前者如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以色列、印度;後者如奧地利、比利時、瑞士。台灣政治制度也一直在調整之中,例如“府院”之間的權力分配、權力部門首長的任期及選制等。連島內的政治制度也需要不斷變化調整,怎麼這麼有“自信”地認為台灣現行制度優於大陸、甚至也可以“一國良制”用於人口是台灣60餘倍的大陸呢?
台灣很多人對島內有別於大陸的普選制度有優越感,認為領導人由全民投票方式產生,最能體現民主。將全民投票方式視為高級的民主制度難道不是認識誤區嗎?歷史上的墨索里尼和希特勒的極權民主(totalitarian democracy)正是由此而來,沒有仲介的公民投票式民主(plebiscitary democracy)在實踐上看往往是煽動政治(demagoguery)的活動土壤,政治人物易於通過這種方式以偏見和情緒化的演講操縱民眾。島內主流輿論將台灣近20年全民投票選出的領導人稱為“番癲”、“壞蛋”、“笨蛋”、“辣妹”,這是制度優越的另類表述嗎?
從邏輯上講,投票方式一人一票,似乎人人平等。可是,不會出現“多數人暴政”嗎?由多數人投票決定損害少數人的利益是正當的嗎?如果多數人投票決定剝奪少數人生命,譬如當年審判現場多數人認為應該處死耶穌,是合理的嗎?另外,投票方式可以反映投票者個人的意願強度嗎?(意願強度可以解釋10個拿俸祿的官兵為什麼攔不住一個抓到會被砍頭的逃犯,也可以解釋歷史上一些以少勝多的戰爭案例。)如果兩岸民眾通過投票決定台灣統獨,對數量比例很小的島內民眾公平嗎?同樣,如果台灣多數人主張分裂就可以宣佈獨立,對島內主張國家統一的少數民眾公平嗎?由此看,大陸不允許台灣舉行統獨公投難道不是必要的嗎?
此外,好的政治制度一定是鼓勵理性決策,公民投票是理性決策嗎?現代政治學理論研究發現,個人與團體對政治議題的理解取決於政府和大眾傳媒如何教育與灌輸,個人自主分析能力其實很弱。民眾對政治議題通常瞭解很少,而主要受到習慣、環境、對象等諸多非理性因素的影響。非理性選民在投票時很容易受到有話語權和擅於操弄議題的政治力量的引導和煽動。投票決策方式不見得是理性決策方式。專業分析與賢能判斷是不能排除的決策方式,大陸稱之為“不唯書、不唯上、不唯票”。不能迷信投票,任何事物走向極端都會弊端顯現。
二、政黨的窘境
政黨是有政治目標的利益集團,在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多數政治體系中都存在。現代政治中的主要政黨制度有四種:一黨制、兩黨制、多黨制和一黨獨大制。自90年代以來,台灣似乎已經形成由兩強控制的兩黨制。2020島內“大選”後國民黨慘敗,領導人得票數大幅落後對手,“立委”席次方面也僅獲38席,遠低於民進黨的61席。2月底島內民調顯示其政黨支持度衹有12%,和第三大黨民眾黨差不多了,遠低於民進黨的41%,台灣似乎要出現走向“一黨獨大制”的趨勢了。國民黨難道會泡沫化嗎?
2020“大選”後國民黨顯得緊張慌亂,黨內甚至出現“反統一”和“兩國兩制”的聲音,在黨主席補選過程中,候選人紛紛放棄堅持“九二共識”,有的候選人表示要撕掉國民黨“又老又紅”的標籤。國民黨“紅”嗎?那誰是“藍”的?不對大陸抱有敵視和挑釁態度就是“紅”嗎?與大陸開展合作、不排斥兩岸統一就是“紅”嗎?國民黨此次敗選是因為沒有像民進黨一樣追求“台獨”嗎?當年在與共產黨的博弈中,國民黨選擇了戰爭方式,丟掉了大陸執政權;後來在與民進黨的博弈中,國民黨選擇了投票方式,兩次丟掉了台灣執政權。無論何種方式,失敗肯定與政黨理念有關,政黨理念關乎民意。但認為“兩岸同屬一中”的政策論述是此次敗選的主因,有道理嗎?
政治學領域常用政治光譜(political spectrum)來劃分政黨的政治理念。左翼觀點支持政府干預和集體主義,右翼觀點傾向於市場和個人主義。左翼價值觀往往包括:自由、平等、博愛、權利、進步、改革、國際主義;右翼價值觀多為:權威、等級、秩序、義務、傳統、保守、民族主義。世界政治體系中,兩黨政治往往利用不同理念政黨給選民不同的政策選擇。在過去20多年台灣的兩黨政治中,國民黨與民進黨的政策卻在不斷趨同。相較而言,民進黨“台獨”理念明確,而國民黨對國家統一卻搖擺不定,立場不清,流失選民。
民意的源頭是民眾的意識,民眾的希望和恐懼塑造了政治本身。能否給民眾清晰而有吸引力的政策印象是政黨爭取民心的關鍵。當年爭奪大陸統治權時,共產黨提出“打土豪、分田地”的清晰簡潔的政治、經濟政策,給廣大農民帶來希望和革命動力,當時國民黨有什麼政策主張能讓人記住?目前面對台灣前途,共產黨強調統一後的穩定繁榮,民進黨宣揚獨立後的自由人權,都能給台灣民眾留下清晰印象。國民黨既要經濟繁榮、又要自由民主,既不想統一、也不想獨立,選民不知道國民黨要追求什麼理想目標,似乎衹有得過且過的執政權。跟著民進黨修改自己的政治立場就可以重獲執政權嗎?政黨理念應該走在民眾前面還是後面?
國民黨主席候選人老調重彈,要求大陸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重申這是“國民黨存在的最基本理念”。大陸也有很多學者就“中華民國”是否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各種理論探討。先不談國際法,政治上講,以為可以通過大陸承認“中華民國”、實現藉殼上市、完成實質“台獨”,是又一個認識誤區。國民黨現在說的“中華民國”與曾經存在過的中華民國是同一個嗎?
作為國家,曾經存在過的中華民國有其固有疆域、人民和主權。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失去既有疆域、人民和主權的中華民國在國家層面已經消亡。任何政治勢力再使用“中華民國”的名字都已經不是以前那個已經消亡了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也可以使用原有國家的名字,但它不是一個國家。中國歷史上好些以“漢”為國號的地方政權,也都不是前面的漢朝。名字不重要。敗退到台灣的政治勢力無論自稱“中華民國”還是“台灣”,都不能推翻已經是台灣地方政府的事實。曾經作為國家代表的中華民國政府已經被替代了。戰場上失去的東西可以通過偷樑換柱從談判中要回來嗎?這種行為與博弈中輸了不認帳有什麼區別?新政權可以允許舊政權殘餘勢力存在,但不允許其以國家形式存在。“中華民國”這個名字有國家意涵,因此大陸不會承認。“台灣”可以用,但不能是“台灣國”,也不能是目前台灣領導人稱呼的“中華民國台灣”。台灣就是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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