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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對外商投資的准入、促進、保護、管理等做出了統一規定。(圖片來源:中國人大網) |
中評社香港3月21日電/3月15日中國“兩會”落幕重頭戲之一是《外商投資法》在人大第四次全體會議上進行表決。從立法時機、推進效率和輿論環境來看,順利通過已無懸念。通過這部外商投資基礎性法律,中國承諾更好地保護外商的專利技術,保障外商投資企業的產品和服務被平等對待,使外商能够通過公平競爭參與行業市場競爭和政府采購,這無疑是朝正確方向邁出的關鍵一步。中國官方明言這一次外商投資立法突出“積極擴大對外開放和促進外商投資”的主基調,在實質內容上回應了知識產權保護和市場准入這兩個外界核心關切。
法國《歐洲時報》3月14日載文《外商投資法立法,中國擴大開放再邁精彩一步》,文章說,一方面,中國正在努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引進海外資本技術以及經營管理理念的必要性不亞於40年前改革開放之初;另一方面,外企赴華貿易和投資的便利化、自由化程度,與中國市場的規模、吸引力不相匹配,在現階段也是不爭的事實。如今外商投資被視為重要優先事務,對中國和國際投資經營者而言都是雙贏局面。中國在外資領域進一步開放,并由最高權力機關以立法形式將這一方向固定下來,體現了國家意志的嚴肅性。這也是當下時局中國邁出的迅捷一步。
從第一次經人大常委會審議到全國人大最終表決前後不到3個月,這個效率在立法史上并不多見。中美貿易戰放大了近年來外商對中國營商環境的批評聲音,外商投資立法在沉寂近4年後突然提速,因應了時局的緊迫,也吸引來更多國際議論。其中不乏“匆匆立法”“條文粗疏”之說。坦誠講,2018年的國際時局發揮了一定作用:此前階段“三法合一”的確因多部門職能權責糾纏不清而弄得進程膠著、文本繁冗。這次立法則凸顯外商投資基礎性法律地位,文本瘦身, 取得了實質性進展。對中國這樣任務複雜的大國而言, 衝破內部繭縛有時恰恰需要順勢、相機而動。放下中美貿易摩擦這個直接變量,全球貿易體系正進入一個脆弱易變的時期,中國要參與新舊多邊、雙邊協定的修訂,也必須盡快建立與各國能接軌的現代法律體系, “外資三法”顯然早已不合時宜了。在全球主要經濟體對外資趨向嚴管、且有經濟問題政治化傾向的當下, 《外商投資法》體現了中國對進一步開放市場、推進結構改革的承諾,可算“一股清流”。
2018年8月,美國“外國投資風險評估現代化法案”已作為其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案的一部分簽署生效,外國投資人將不得不接受美國當局更多的限制, 承受額外和難以預料的成本與風險。雖然中國在本土市場努力營造內外資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說到底也是為了利於中國自身的轉型發展,讓中企在高水平競爭中增強實力,令本土消費者享受市場經濟紅利,但與美國保護主義傾向明顯的做法相比,中國體現了足够的開放性。中國使用外資基礎性法律的確立,讓外資赴華迎來新階段,相信隨著後續細則的出台,新“外商投資法”的通過,將標志著中國的改革開放邁出扎實而精彩的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