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如此,我作為社區負責人,實際上投標方如果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和關照,幾乎是中不了標的……一開始,我總覺得這沒什麼,覺得是在為集體經濟發展做出貢獻,所以人家送的財物都沒有拒絕。現在想來,我怎麼會如此目無法紀,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視而不見……”鐘解明悔恨不已。
倒在“最後一公里”的村幹部,往往都是思想長期懈怠,紀律觀念、法律意識淡薄。但監督從來沒有例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更是不打折扣,但凡“伸手”的,定會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2018年7月,鐘解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同時因其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杭州市蕭山區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點評】在上述案例中,鐘解明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視而不見,以為自己作為村幹部很“安全”,殊不知,執紀必嚴、違紀必究,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黨員幹部一律從嚴處理。同時,要切實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如此才能推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風化俗、成為習慣。
(來源:中紀委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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