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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中評社 鄭羿菲攝) |
中評社台北1月1日電(記者 鄭羿菲)台灣民眾黨前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案,台北地檢署求重刑28年6個月,並對台北地方法院的“交保”裁定兩度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日晚間撤銷柯文哲交保裁定。民眾黨也在晚間發出3點聲明,對結果深表痛心與不解,全力支持柯文哲捍衛清白與程序正義。
民眾黨也批評高院不應在沒有具體事實證明柯文哲有勾串行為,以單方面臆測,作為撤銷發回的理由。
柯文哲捲京華城圖利案、政治獻金案,台北地方法院原裁定柯文哲3千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抗告成功,北院29日重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以7千萬元交保,另外需戴電子腳鐐、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和出海8個月。但北檢不服,在去年12月31日傍晚5點半以民眾黨創黨元老蔡壁如翻供為由,認為柯文哲未羈押恐有串證之虞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在1日晚上8點裁定撤銷交保裁定。
對於高院撤銷交保,民眾黨晚間發出3點聲明:
一、民眾黨對此結果深表痛心與不解。在北檢起訴基礎證據薄弱的情形下,依前次高院撤銷發回理由,柯文哲已遭提高具保金至史無前例的新台幣7千萬元,並執行科技設備監控,到底有何再被羈押之理由?
二、北檢雖於抗告理由中不斷強調有與本案被告及證人“相互勾串之高度可能”。然而,柯文哲2次交保迄今,不僅完全配合裁定意旨,更為避免繼續遭受誤會有可能因長官部屬等關係進行勾串,已於1日下午正式請辭民眾黨主席,履行先前在公開法庭對法官所為的承諾。衡諸上開情狀,根本不應在沒有任何具體事實證明柯文哲在交保後有任何勾串行為與企圖,即以單方面臆測,作為撤銷發回的理由。
三、既往的司法實務中,當被告已遭起訴移審於法院後,實難見檢察官無視地院負責本案訴訟承審法庭的意見,一再抗告並悍然堅持繼續羈押。民眾黨將全力支持柯文哲捍衛清白與程序正義,也將於北院開庭審理時,依規定前往旁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