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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組織法修正三讀 黃珊珊未同步民眾黨
http://www.crntt.hk   2024-11-15 14:44:18
“立法院”15日院會處理NCC組織法修正草案,藍委們在議場內舉出標語高喊贊成。(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11月15日電(記者 黃筱筠)“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明定上次修法的施行日期,自公布日實施,避免讓“行政院”自行決定施行日期藉故拖延。此案由藍白聯手修法,但台灣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卻沒有出席投票,黃珊珊日前還提到藍委翁曉玲提案《“憲法”訴訟法》應該要團進團出投票,今天又未出席投票,黃珊珊與民眾黨黨團再度意見相左。

  “立法院”7月時三讀通過通傳會組織法修正案,刪除通傳會(NCC)委員的萬年條款,原本NCC委員若從缺時,原任委員可以繼續擔任,藍白聯手修法將該條文刪除,不過《通傳會組織法》第16條規定,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藍白未修該條文,“行政院”迄今不讓該條文生效,藍白因此再聯手修法。

  對於在關鍵表決時刻缺席,黃珊珊事後發文澄清,是因媽媽住院,有向黨團告假。

  “立法院”院會今天進行表決時,有多位藍綠白“立委”未到場,包括: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綠委楊曜、邱議瑩、林楚茵;國民黨“立委”有江啟臣、柯志恩、張嘉郡;民眾黨“立委”則有黃珊珊、林憶君等。但其中江啟臣率領跨黨派“立委”邱議瑩、林楚茵、柯志恩、張嘉郡、林憶君到法國進行“國會”外交。

  黃珊珊上午出席民眾黨團大會,但等到院會表決時卻沒有現身投票。在表決通傳會組織法修正案,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一度與民進黨立場一致。但葉元之事後表示,他投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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