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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法案5月底三讀時,綠委將印有“惡法、擴權”等沙灘球,丟向主席台表達抗議,事後尋求“釋憲”翻案。(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0月25日電/“國會”改革法案中調查權遭大法官宣告“違憲”,已在“立院”成立的鏡電視及進口雞蛋調查小組形同立即失其效力。面對大法官的“違憲”宣告,國民黨籍召委將和委員會成員討論再決定後續如何因應。但若以過去“立院”僅能成立調閱小組的模式,恐怕“立院”仍無法釐清爭議案件中的各項疑點。
“憲法法庭”今判決,經“立院”委員會之決議,得設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之規定部分,違反“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職權之輔助性權力,應由“立法院”自為行使之“憲法”要求,是本項此部分之規定牴觸“憲法”意旨,應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
其餘審查標的中涉及調查專案小組之規定者,均屬“違憲”且失所依附,應一併失其效力。另非屬本案審查標的,亦涉及調查專案小組之規定者,亦均失所依附,立法者修法時應一併檢討修正。
至於是否再成立調閱小組,國民黨交通委員會召委魯明哲表示,會在委員會裡面做討論,因為委員會是合議制,同時釐清委員會能擁有多少的調查權,在可以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
國民黨經濟委員會召委呂玉玲則說,將安排相關部會針對超思雞蛋案件進行專案報告,後續相關因應會再跟委員會成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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