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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通逃過解聘 台大祭“三不”禁令不再任教
http://www.crntt.hk   2023-06-15 10:48:08
前台“國安局長”陳明通。(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6月15日電/去年九合一大選期間台灣大學“國發所”爆發學倫案重創民進黨選情,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都被認定碩士論文抄襲而被撤銷學位,兩人的指導教授、前“國安局長”陳明通也遭檢舉究責。台大認為陳明通指導不周,但未達解聘程度,不過也祭出“三不”懲處,即不能歸建擔任教授職務、不能再申請延長服務、不再聘請他擔任學校兼任教師的懲處,形同列入拒絕往來戶。

  綜合台媒報導,台大表示,學校雖不能阻遏已經發生的事實,但深刻檢討,引以為戒,努力防範各教學單位再有類似情事發生,6月2日教務會議已通過“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等配套法規,內容包含開設學倫課程、各系所的自律共識及資訊公開,以及對於多次發生違反學倫的系所,校方將組成訪視委員會進行訪視等措施,盼藉由多管齊下營造良善學倫環境。

  台大指出,經學校確認,陳明通教授因借調時,已經超過教育人員在職的年齡規定,已不能歸建擔任教授職務、也不能再申請延長服務,同時也不再聘請他擔任學校的兼任教師。

  除了林智堅、鄭文燦論文案,台大表示,去年7月21日至8月11日,接獲4人具名檢舉陳明通涉嫌違反學術倫理。

  針對此案,台大稍早說明,依教師懲處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學校成立小組啟動調查及檢討該論文指導教授的行政責任。然依教師法,離職教師除有教師法第28條、第14條第1項及第15條第1項各款情事而得以解聘外,並無其他懲處之規定。後經三級教評會的審議,認定陳師確有指導不周等違失行為,惟因情節尚未達應予解聘之程度,故做出不予解聘的決議。

  學倫案檢舉人、中國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收到學倫案調查結果,批評台大對陳明通違反學倫力挺到底,深表遺憾,也酸台大把退休金當作阿通師的畢業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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