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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吃案?民進黨:林飛帆無違背黨規
http://www.crntt.hk   2023-06-09 21:14:30
 
  2. 許前主任曾提出個人願意出資,給付被害黨工心理諮商之相關費用,並在黨工的建議下,將專案任務移轉至自願接手的黨工手上。又,許前主任於過程中也在相關黨工的主張下,告知相關部門應終止與該廠商的後續合作,並停止辦理該項專案之公開活動。然而,依據《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性騷擾申訴及懲戒處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申訴得以書面或言詞為之者,受理之人員或單位應作成紀錄,經申訴人確認內容無誤後,由申訴人簽名。經查,許前主任身兼申訴委員會執行秘書,於知悉疑似性騷擾事件發生後,恐因相關經驗不足,未依規啟動必要程序,確有相關行政疏漏。

  3. 整起事件凸顯,中央黨部雖已有針對性《騷擾申訴及懲戒處理辦法》,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主管們對於細緻處理性騷擾事件需具備之相關知能,包含同理被害者心情在內的認知以及相對應之溝通技巧,本黨未落實相關專業訓練,造成黨工身心受損,實責無旁貸,應深切自省,並立即擴大檢討機制的不足。

  4. 為避免相關憾事再發生,中央黨部應定期提供完善的性平教育,協助主管妥善處理性騷擾及性侵害等事件,確實保護受害者的隱私及心理狀態,讓受害黨工獲得最友善的申訴與支持系統。如受害黨工有法律及心理諮詢之相關需求,黨部亦應予以全力協助。

  5. 另有關前副秘書長林飛帆是否有涉及知悉事件,卻處理不當之疑慮,根據《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性騷擾申訴及懲戒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本黨部各部門接獲相關申訴案件時,應遵守保密原則並立即轉交申訴案予申訴委員會執行秘書。...”。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本黨性騷擾案件系為申訴處理委員會之職權,由執行秘書(婦女部主任)辦理。

  許前主任曾向林前副祕書長提及部門有發生性騷擾事件,但未透露細節,僅表示當事人沒有意願走申訴流程。林飛帆則向許嘉恬表達,若當事人有意願走性平申訴,黨部應提供必要的法律協助,也應儘速終止與廠商的合作。林飛帆相關處置,與中央黨部既有規定並無相違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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