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教授協會副會長陳俐甫(右二)。(中評社 黃筱筠攝) |
羅致政指出,根據警大簡章的招生規則,能夠就讀警大博士的資格是需具備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加其他條件,侯友宜卻可以避開一般資格,透過甄試這個特殊資格的巧門入學就讀。且侯友宜在進修期間擔任警政要員,卻在幾乎沒有請假的情況下完成學業,質疑其到底如何去修課且完成論文撰寫的。
羅質疑,針對侯友宜的性侵犯調查論文內容,是否有獲得當事人的簽名同意,還是透過職權壓迫犯人配合。有關“警政署”內部資料,是否有經過警政機關的同意,都涉及學術倫理問題。而所謂警大的聲明根本不存在,警大僅是針對媒體的詢問做整理。若警大有正式的聲明內容,不會寫“該校”而會寫“本校”,且有關侯友宜93年口試的紀錄時間是錯的,根據正式紀錄應該是92年,侯友宜不會不知道自己的確切口試時間,顯示侯團隊自己都知道這不是警大聲明卻轉發給媒體,將未經上級核定的內容公布出來,就是要陷基層員警於不義。
賴品妤表示,侯友宜的本質就是罔顧人權、切割基層,每次受到質疑就躲到基層背後,只要攸關個人利益就可以出賣基層,陷基層於不義。所有文件在未經上級核准前都不具任何正式效力,放出資訊就是為難基層人員、混淆視聽,呼籲侯友宜應該向警大、基層跟民眾道歉。
她表示,侯友宜平常一直塑造自己神探、正義的形象,卻無法免除自己人權方面的疑慮。新北市在侯友宜領導下,警察執法、社會治安維護都有待加強,甚至在恩恩案中要求消防局配合演出大戲。前段日子三重發生警察抓錯人,導致民眾滿臉是血,之前也發生過中和警方,將少年拖下車並狠踹的事件。這些過度執法都是來自上級的壓力與指示,顯示新北治安不像侯友宜說的那麼好。
謝佩芬表示,很多人說她是學霸,但侯友宜才是真正的學霸。侯友宜是第一位用學士身分就讀博士的人,且在公務繁忙期間還可以完成論文並出版成書,不禁令人質疑是否有用警務特權。
尤伯祥表示,從個資保護的角度看侯友宜的論文,有提到跟“警政署”、法院調閱資料建立資料庫,且在資料蒐集中透過刑事犯罪系統搜尋相關性侵殺人案件。用電腦蒐集個人資料時都會涉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侯友宜不是服務機關,不可能依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來蒐集相關資料。
他也說,蒐集資料的目的都是為了刑事處罰、追溯而不是做學術研究,質疑侯友宜是根據甚麼身分來調資料,關於有沒有涉及違反個資法、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器私用應該說清楚,尤律師認為候選人是否守法是非常重要檢視標準,呼籲各界檢驗並希望“監察院”主動調查。
鄭文龍認為,侯友宜的論文沒有達到博士論文水準,勉強只是碩士論文。質疑研究報告中是用問卷訪談,侯友宜本身沒有自己去做完整訪談,並且論文中只列12筆訪談,訪談筆數與代表性有問題。侯友宜的博士論文學術引註非常粗略,完全不及格,引述方法都有問題,且並沒有博士論文的創見,質疑侯友宜能取得學位都是靠刑事局長的特權,並直言沒有達到及格的水準卻讓其通過,是不好的拍馬屁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