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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主席藍委陳以信與陳儀深交談。(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他在書面報告提到,美國從1951年《舊金山和約》、1954年《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到1971年聯合國中國代表權之爭,“台灣地位未定”說法一再出現。他強調,台灣地位未定論過去在許多歷史關鍵時刻,不啻是台灣免於被中共併吞的國際法基礎。
陳儀深在報告提到,從歷史檔案文獻來看,自1950年代開始,甚至直到現在,美國等主要國家對台灣地位問題都是這樣的認知,而1950年代初期當時國民黨政府也知道,台灣地位未定論對“中華民國”政府的存在是有利的。 |